| 天津市滨海新区生态环境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
2025年,区生态环境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政治引领,筑牢法治建设思想根基
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生态环境法律法规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组织领导班子、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全年开展中心组专题学习2次。在局党组会议上集体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把法治培训纳入干部教育培训体系,推动法治理念入脑入心。
(二)严格执法监管,提升法治实施效能
严格执行重大案件集体审议制度,2025年共对97件案卷进行法制审核,召开重大案件集体审议会13次,审议案件30余件,共出具行政处罚案件律师意见86次,合同审核意见27次。组织持证执法人员考试,以考促学提高行政执法质效。执法支队组织开展案件审议培训会25次,内部执法培训会4次,参加生态环境部执法培训会2次,市总队执法培训会3次。积极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办法,建立了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的联动机制,共移送涉刑案件2件。
(三)深化普法宣传,营造法治良好氛围
在“5·22国际生物多样性日”、“6·5世界环境日”等时间节点组织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向公众发放宣传资料。针对辖区重点排污企业、小微企业开展“送法入企”活动,通过召开座谈会、现场宣讲、发放手册等形式,讲解企业环保主体责任等法律要求,引导企业自觉守法经营。开展各类企业普法宣教活动十余次,参训企业300余家次,有效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
(四)健全纠纷化解,强化法治保障能力
畅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渠道,全年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7件。完成了4件行政诉讼案件、1件民事诉讼案件的答辩、应诉工作。依法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2025年,滨海新区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19件,完成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18件,通过磋商方式结案6件,终止结案12件,累计达成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额904313.2元。
(五)依法规范行政行为,严格落实决策与应诉要求
自觉维护司法权威,严格执行诉讼案件行政机关依法出庭制度。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规范重大行政决策制定流程。
二、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与统筹规划
强化统筹引领,把法治建设纳入全局重点工作,对法治建设重要任务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健全权责清单与工作制度,压实层级责任。
(二)规范行政执法,提升治理效能
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完善合法性审查机制,确保行政行为合法规范。持续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推动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水平不断提升。
(三)严格依法依规行政
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负责人靠前指挥,督促全局严格依据法律法规推进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等重点工作,推动行政执法规范化,切实提升生态环境执法的公信力和执行力。落实行政机关出庭应诉制度,自觉维护司法权威。
(四)强化领导干部学法
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工作,组织领导班子、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讲法治课,为全局干部职工讲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做学法表率。
(五)强化法治宣传与教育
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将其纳入全局重点工作规划。深入践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加强生态环境领域法治宣传教育,推动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以法治力量护航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三、存在的问题
(一)法治建设精准性不足
针对新兴污染领域的法规适用研究不够深入,部分小微企业合规指导缺乏针对性。
(二)执法能力有待提升
基层执法人员应对复杂案件的法律专业能力不足,执法信息化手段的运用还不够充分,不同执法系统之间的兼容性和数据共享有待进一步优化。
(三)普法实效仍需加强
普法宣传形式不够丰富,企业和群众主动学法守法的内生动力不足。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持续强化法治理念引领
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学习培训,开展专题学习,提升干部法治素养和履职能力。
(二)提升执法监管效能
加强执法人员专业培训和执法装备配备,提高执法信息化水平,提升执法效率和质量。
(三)深化普法宣传教育
创新普法形式,打造“线上+线下”普法矩阵,开展精准普法活动,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法治建设格局。
区生态环境局将持续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补短板、强弱项,不断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以良法善治护航美丽城区建设,为辖区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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