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津市滨海新区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信息(津滨环罚〔2025〕48号) |
相对人名称:天津市津南区鸿跃劳务服务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120112MA077A1Y3J
经营者:韩金旺
主要违法事实:未按照规定取得证明,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夜间进行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
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
行政处罚结果:处以人民币壹万零伍佰元整的罚款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津滨环罚〔2025〕48号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天津市滨海新区生态环境局
决定作出日期:2025年11月28日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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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标识码:1201160016
联系方式:022-65306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