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津市滨海新区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信息(津滨环罚〔2025〕42号) |
相对人名称:天津聚美坚诚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MA05WDYH76
法定代表人:秦帅
主要违法事实:未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并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
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
行政处罚结果:处以人民币叁万元整的罚款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津滨环罚〔2025〕42号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天津市滨海新区生态环境局
决定作出日期:2025年10月15日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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