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生态环境局党组关于四届区委第八轮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 2025-05-20 11:25      来源: 区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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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43月144月27日,区委巡察八组对区生态环境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并于2024年6月27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落实巡察整改情况

    区生态环境局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和市委及区委的部署要求,在分管副区长的监督指导下,提高政治站位,坚持问题导向,发挥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的重要作用,聚焦“人、事、因、制”,推动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全面落实,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全面践行生态环境保护铁军精神,以整改工作成效推动新区生态环境建设高质量发展。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为确保巡察整改工作落实落地,区生态环境局党组成立了区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时间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巡察反馈问题及意见建议,立即进行动员部署。2024年8月28日,局党组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审议通过《区生态环境局党组关于落实四届区委第八轮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及整改工作台账,并于当日印发执行。8月29日,局党组召开巡察整改动员部署会,细化责任分解,压实整改任务。11月1日,领导班子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逐条逐项对照检查,深刻剖析存在问题的根源,明确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局党组强化督查督办,先后5次召开会议听取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研究解决突出问题,确保整改任务落地见效。

    二是强化统筹督导。分管副区长严格履行第一组长责任,亲自挂帅、靠前指挥。指导局党组制定整改方案,专门听取党组书记关于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及难点问题的汇报,对整改全过程进行统筹指导和监督,参加并召开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电石渣治理工作、南四河水质保障工作等推动会8次,打通整改“难点”“堵点”,沟通协调各相关部门联合推动,形成上下联动整改的工作体系。

    (二)发挥表率作用,党组书记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

    局党组书记全程带头抓、直接抓、抓到底,第一时间向分管副区长报告巡察反馈问题相关情况,通过党组会、汇报会、调度会等形式多次部署推动整改任务、听取整改进展、明确整改标准。带头领办重点难点问题10个,针对“堵点”问题主动协调上级主管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协助整改落实。加强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落实“一岗双责”,严格把关整改重点环节,确保整改工作落地见效。

    (三)合力推动整改,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

    局领导班子成员坚决做到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严格履行分管领域的第一责任人责任。专题推动整改工作4次,听取分管部门和单位整改情况汇报,提出具体整改要求,研究推动解决整改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深入基层单位开展调研指导和检查督导5次,推动职责范围内巡察整改任务落到实处。

    (四)深化专项治理,推动建立整改长效机制

    坚持开门整改,做好“向群众汇报”工作。制定印发了“向群众汇报”工作方案,确定了3项群众关心关注的重点问题,广泛征求基层和群众意见,召开巡察反馈问题“向群众汇报”会,邀请16名管理和服务对象进行了满意度测评,满意度达到100%强化整改期间专项治理,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生态环境领域以案为鉴专项治理、环保“一刀切”专项整治等工作,强化系统治理,建立4项制度机制,推动长效整改落地落实。

    二、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区生态环境局党组严格按照区委巡察反馈指出的问题和意见建议,本着对党高度负责的政治责任,超前谋划、统筹协调,切实把握时间节点,落实整改措施,在确保整改任务全面落实到位的基础上,紧盯重点问题和关键环节,举一反三深挖病灶,立足长远建立机制,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各项整改要求。

    (一)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偏差,履行生态环保职责有短板”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学习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市委决策部署及区委工作要求不深不透”的问题,进一步强化理论武装,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建立健全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的长效机制,提升运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指导污染防治工作的能力。

    1)持续深入学习,推动重要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纳入党组会“第一议题”和中心组学习重要议题,推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入脑入心。组织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举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读书班,对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和四届区委八次全会实施意见进行再次学习研讨。召开局党组会议,先后3次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研究部署《实施意见》重要任务,推动工作落实,并配合区委督查部门及时报告《实施意见》任务分工进展情况。

    2)理论指导实践,推进生态环保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是积极组织整改。5个油气码头未安装油气回收装置问题和发电厂直排冷却水问题已整改完毕并销号。后续入河(海)排污口监管工作中,重点关注水温变化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优化冷排口设置方案。同时综合采取情况摸排、定期抽查、督促报备等措施,监督企业严格落实《油品运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保证油气回收设施正常运行。

    二是强化大气污染防治。制定《2024年滨海新区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计划》,全力推动重点工程、重点任务落实。强化数据值守,开展定期调度,帮扶指导各街镇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组织全区煤电机组科学制定脱硝催化剂再生或更换计划,推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2024年滨海新区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排名为全市第2名,各项年度任务目标顺利完成。

    三是打好碧水保卫战。聚焦水污染治理、水生态修复和水资源保护等方面,通过排水设施提标改造、管网建设、加强水源地保护等措施,有效提升水环境质量。2024年,滨海新区地表水无劣Ⅴ类断面,饮用水达标率100%。近岸海域水质优良比例达到天津市考核标准。

    2.关于“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有短板,生态环境管理水平不够高”的问题,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五源”治气、“四措”治水、“三招”治海,严格防控土壤污染,持续提升大气、水、土污染防治工作能力。

    1)强化大气污染综合治理

    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34项重点治理项目已全部建成投运或达到年度任务要求。开展固定源氮氧化物及挥发性有机物协同治理专项行动,55项谋划项目已全部建成投运或达到年度任务要求。推进移动源清洁化,新增注册和转入新能源重型货车1159辆、非道路移动机械2233台,均超额完成年度任务目标。推动重点行业企业重污染天气绩效整体提升,139家企业顺利获评重污染绩效分级中A级、B级或引领性评级。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处置,督促各责任单位加大巡查检查力度,推动问题整改,落实各项减排措施。强化露天焚烧监管,精准定位、快速处置火点,加大立案处罚力度。进一步强化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管控,完成27项重点行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收集治理升级改造项目,加强日常巡查检查,督促相关企业严格落实涉挥发性有机物生产场所各项密闭措施。2024年滨海新区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排名为全市第2名,年度重污染天数同比减少9天,各项年度任务目标顺利完成。

    2)持续优化水环境质量

    根据水质情况组织召开水质达标治理推动会、南部北部片区水质推动会和海河水环境突出问题推动会,重点针对汛期召开水环境监管会议,推动水环境质量改善。紧盯各类水质数据,及时掌握汛期水环境质量变化,做好提示预警,督促属地单位采取措施、改善水质。2024年累计超标5个月及以上的排口数量同比减少,水质较2023年有所改善,新区地表水无劣Ⅴ类断面,达到天津市考核标准。

    3)严格防控土壤污染

    一是持续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加强各部门统筹,对重点工程和主要措施实行月调度。强化帮扶指导,2024年度帮扶企业60家,开展土壤污染防治等政策宣讲和专项业务培训4次。进一步推进土壤污染源头管控重大工程,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2024年动态更新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73家,完成26个地块调查与评审工作,完成纳入清单33个地块重点监测,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达到100%。

    二是不断强化土壤监测能力。完成2024年天津市滨海新区土壤污染重点单位周边监测项目。积极拓展监测资质能力,提高技术水平,扩大监测业务范围。制定年度《滨海新区土壤污染重点企业周边监测方案》。积极申请国家专项资金,为后续项目提供资金支持。

    3.关于“系统抓好生态环保主责主业存在薄弱环节,构建现代化环境治理体系招法不多”的问题,严格履行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强化全流程监管,提升监测人员专业能力,严守生态环境安全底线,加强科技成果产出及转化,推动新区生态环境工作高质量发展。

    1)加大日常监管力度

    一是完善全流程监管体系。加强审管衔接,结合“天津市政务一网通权力运行与监管绩效系统”紧盯环保审批,2024年完成审管联动事项214个。调整执法办案流程,构建“前端预警、中端管控、后端治理”监管体系,明确部门职责,规范监管程序。

    二是加强工业企业、工业园区监管。加强重点大气、水污染物总量控制,做好各项总量平衡审核工作。推动监管工业企业依证排污,更新重点排污单位名录,推动新增重点排污单位安装在线监测设施。印发《滨海新区工业园区水污染整治实施方案》,推动工业园区水污染整治。组织开展工业园区水环境管理典型案例申报,总结成功经验,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三是编制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5年工作计划,细化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考核体系,明确责任单位,全力组织实施。

    四是加大执法力度和与属地街镇共管力度,积极与属地联系,确保行政处罚案件相关证据的合法性,推进6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索赔工作。

    2)提升环境监测能力

    一是持续加强仪器设备巡检、巡视和运维管理工作,推动监测指标仪器设备更新,街镇站点中的核心指标PM2.5和PM10监测设备均正常运行,5个国控空气自动站点设备全部正常运行。

    二是积极拓展监测资质能力,加强监测人员的专业技术培训教育,丰富培训内容,不断提升监测技术水平,逐步扩大监测业务范围。

    3)严控生态环境风险

    一是按照《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指南》相关要求,组织印发了《北塘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二是提升新型污染物风险防控水平。参加2024年天津市新污染物治理培训,开展2023年度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工作,配合生态环境部、市生态环境局专家对企业新污染物治理工作进行现场帮扶。启动国家首批新污染物治理试点“石化行业新污染物全生命周期分级管控试点项目”。

    4)丰富生态环保领域科技创新成果

    一是加强环创院智库作用,协助新区开展美丽滨海建设等重点工作,聘请引进环境领域高层次人才6人,组建PI团队,开展环渤海区域基础科技研究。成立海河北海陆海协同研究中心,对入海河口以及渤海湾天津段开展系统调查分析和科学研究。

    二是加快科技成果产出。成功获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项,成功申报天津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2项,自主研发突发重大自然灾害灾后生态损害评估与恢复研究等多项技术。

    4. 关于“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不力,生态环境执法监管质量不高”的问题,强化执法技能培训和队伍信息化建设,制定完善相关制度,规范办案程序,完善信息公开监管机制,推动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

    1)提高执法办案能力

    一是提升执法人员素质,推动执法设备标准化建设。组织各类专业培训和技能提升活动,推进执法队伍信息化建设,定期检查执法平台使用情况,提高执法人员专业和技能水平。积极沟通增加设备投入,提升新技术新装备在检查过程中的应用水平,更好收集、固定违法证据,提高执法效能。

    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健全办案程序。制定并实施《天津市滨海新区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天津市滨海区生态环境局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细则》《滨海新区生态环境局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委员会工作制度《天津市滨海新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案件审查小组工作制度(2024年版)》,以制度规范行政处罚案件办理程序、审议程序和决策程序。

    三是推动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过程中,严格以事实为基础,以法律为准绳,确保磋商内容与实际协议保持一致,维护政府公信力。积极加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探索,做到同案同罚,应赔尽赔。

    四是优化营商环境。严格落实法律法规关于办理行政处罚类案件的各项程序规定,保护相对人听证、申辩的合法权益。完善内部信息公开监管机制,定期对公示信息进行审查,避免因超期公示给企业造成不良影响。

    5. 关于“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得不牢”的问题,坚持人民至上理念,加强统筹谋划,通过党组会研究、专题会推动、各部门共建联动等方式强化重点信访问题治理,落实“吹哨报到”机制,提升基层服务实效。

    1)强化重点领域信访问题治理

    一是定期召开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研究重点异味、噪声等集中性信访问题,发挥领导示范带动作用,严格落实领导接访制度,办结群众反馈问题率100%。

    二是优化信访工作手段。着重对区域群访和反复信访案件提前布置,做到“摸清底数、主动研判、分类施治”,推动源头化解。第一时间转办和答复各类渠道环境问题线索,邀请社区群众代表共同参与现场排查,利用电话、接访等手段与信访人面对面沟通。组织开展信访法治化培训,提升信访处置法治化水平。

    三是强化异味、噪声、水污染治理。对疑似异味排放企业进行约谈和专家帮扶。开展异味专项约谈,督促企业建立环保设施,降低异味影响。加大各类噪声专项执法力度,强化多部门联合执法,严格落实夜间施工规定,认真履行审核把关程序。召开北部入海河流水质保障推动会,与各开发区、街镇和相关部门建立共商、共管、共治联动机制,形成共建态势。

    2)严格落实“吹哨报到”机制

    一是召开党组会议,组织各部门认真学习了《街镇吹哨、部门报到基层社会治理体制机制创新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推动“吹哨报到”工作落地落实奠定了基础。

    二是提升“吹哨报到”工作质效。2024年共督办街镇吹哨机关报到事项35,做到接哨即办,切实提升“吹哨报到”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二)关于“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扛得不够牢,压力传导层层递减”问题的整改情况

    1. 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宽松软”的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基层权力运行监督,严格落实局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积极配合驻局纪检部门监督,持续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1)“一把手”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

    一是组织召开2024年度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大会和中期推动会,组织机关各室、各基层单位党组织书记签订年度目标责任书,定期向局党组汇报落实情况。

    二是修订完善了《滨海新区生态环境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考核办法》,并将相关指标纳入年度考核范围。

    三是党组书记将监督基层事业单位“一把手”情况纳入年度述职的重点内容,督促领导班子充分运用“第一种形态”对机关干部和基层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开展谈心谈话,对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警示提醒或批评教育。

    四是强化对环创院监管,局党组书记先后3次到环创院进行交流,并指派分管领导先后2次赴环创院开展监督检查,指导环创院规范制度机制、强化重点领域监管,切实防范廉政风险。

    2)局党组全面压实主体责任

    一是完善制度机制。修订了《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考核办法》《意识形态工作机制制度》《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体系》等内容滞后的制度,新出台了《招标采购工作制度》《政府购买服务正面清单》《内部控制工作规范实施方案》《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等制度,建立健全了招投标管理、内部管控等防范机制。

    二是强化风险防控,组织排查廉政风险点46项,在人员任职调整、岗位变动时及时组织谈话提醒,结合重大教育、重要时间节点开展警示教育,对三个基层工会经费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

    三是加强环创院监管力度。指导环创院制定了《天津市滨海新区环境创新研究院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试行)》,规范院办会、支委会议事规则,规范决策程序,明确了大额资金审议范围。督促指导环创院围绕自身业务特点全面排查廉政风险隐患点7项,制定完善化解措施。

    3)驻局纪检部门强化监督责任

    一是监督推动重点工作。针对党纪学习教育、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巡察整改等重点工作,主动约谈区生态环境局及下属事业单位“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重点岗位人员,制发提示函,监督推动区生态环境局重点工作落实。督促区生态环境局召开专项整治会议,开展自查整改,切实为群众办实事。高质量处置相关问题线索,在监督检查工作中主动发现问题,强化立案调查

    是坚持节前警示提醒、节中明察暗访,紧盯节假日值班、人员离津请销假等关键环节开展日常监督。

    是针对巡察反馈问题,对区生态环境局相关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从严从实做好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工作。

    2. 关于“防范廉政风险意识不强”的问题,局党组压紧压实招标采购管理责任,成立招标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强化培训学习和警示教育,完善招标采购制度,全面组织排查,逐步建立公开透明、长效有序的管理机制。

    1)规范招投标管理机制

    一是局党组组织学习了《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项目监督典型案例汇编(2023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汇编和区纪委监委关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价格参考。组织工作人员参加新区预算单位政府采购主体责任专题培训和预算绩效管理及政府采购业务培训,提升业务能力,强化预算编报工作。

    二是局党组制定完善了生态环境局招标采购制度,进一步明确招标领导小组的人员组成、工作职责,规范招标采购程序和采购行为。明确招标采购领导小组价格审核机制,由局党组研究审议采购项目、招标方式、招标金额及合同,统一归档管理。

    2)全面开展自查自纠

    局党组督促各部门对招标项目进行逐一排查,确保程序合规、公开公正。结合新区政府购买服务清理规范工作,梳理排查2024年购买服务情况,同时制定《区生态环境局政府采购正面清单》。

    3)严防招投标领域廉政风险

    一是在局党组全程监督下,规范合同签订流程,严格落实三方比价要求,严审合同条款,取消固定收费项目,避免长期委托同一单位。合同执行过程中,定期对服务费的支付情况进行检查,防止出现超额支付或不合理支付情况。

    二是结合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读书班,组织处级干部集体学习《政府采购违纪违法案例汇编》,强化警示教育。

    3.关于“‘过紧日子’意识不强”的问题,聚焦环保主责主业,以完善责任体系为支撑,以健全体制机制为重点,进一步厘清自身职责,加强项目采购管理,建立了本单位购买服务正面清单,强化程序审核,把牢监督关口,推进管党治党不断走向严实硬。

    1)强化主责主业担当

    一是厘清自身职责,强化项目审核,项目开展前进行集体评价,确定是否存在职责外包情况。

    二是加强项目采购管理工作,项目启动、经费支付经局党组会集体审议,并依据审议结果开展相关工作。梳理排查2024年政府购买服务情况,制定《区生态环境局政府采购正面清单》。

    三是加强干部业务能力培养,积极参加国家、天津市各类竞赛比赛,在2024年监测大比武中,1人获国家二等奖,1个团体获天津市第一名,8人获天津市一、二等奖。

    2)谋划开展牵头工作

    一是积极做好渤海综合治理攻坚牵头工作。制定年度作战方案,督促各相关单位推动各项任务实施,完成年度攻坚任务。

    二是局党组积极组织推动《滨海新区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222030年)》落实落地,牵头各有关部门完成20212023年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指标达标情况的收集整理,按期完成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和验收申请及相关材料的提交,系统总结2024年生态文明建设规划执行情况,安排部署2025年工作。

    3)提升节约意识

    规范劳务派遣合同审核签订工作,在保证服务质量的前提下,将服务费作为签订劳务派遣合同的首要考量因素, 及时了解各人才机构管理服务费用情况和市场行情,确保服务费金额始终确定在同期市场价格区间内。

    4. 关于“内部控制意识淡薄”的问题,强化财务制度、报销、安全保密教育培训,健全完善制度机制,综合运用审计监督、工会专项检查、固定资产清查、公车使用管理检查等方式,开展重点岗位风险排查,构建廉政风险防范体系。

    1)强化财务制度执行

    一是健全制度机制,局党组制定《生态环境局内部控制工作规范实施方案》《生态环境局内部审计工作制度》,成立了局审计工作领导小组。推动经济安全审计监督网格化管理,建立局本级及下属单位“一格两员”。

    二是加强审计监督,局审计领导小组开展了工会专项检查,聘请第三方对三个基层工会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审计,依托市生态环境局对监测中心重大财政资金项目进行审计,完成了年度内部审计自查工作。

    三是全面分析预算执行情况,对财务、人事、公车使用等岗位进行排查,梳理廉政风险点9项,并建立防范措施,加强财务人员教育培训,明确印鉴分管,重新确定人员分工,定期进行轮岗。

    四是全面盘点固定资产。局党组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固定资产清查工作,明确资产管理到人,并调整处置一批报废资产,已完成排查清理工作。制定《区生态环境局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规定每年定期开展全局固定资产盘点清查工作,确保底数清晰。

    2)严格差旅报销管理

    一是推动完善制度,指导环创院规范差旅报销流程修订《天津市滨海新区环境创新研究院财务管理办法(试行)》相关细则,把好财务报销审核关。修订《天津市滨海新区环境创新研究院采购管理办法》相关细则细化采购方式,规范逐级审批管理程序。

    二是强化教育培训,环创院针对全体人员开展2次财务制度培训,提高规范报销意识,同时加强对财务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开展关键岗位廉政警示教育。

    三是强化监督检查,对环创院开展工会会费使用专项检查工作,推动环创院对其他日常报销费用报销附件开展全面排查,发现2项问题及时提出并监督整改

    3)规范公车管理

    一是规范公车出行台账,建立月审核通报机制,层层压实责任,发现问题及时督促车辆负责人员进行整改。恢复使用天津智慧公车APP,并按照区公车管理部门要求填报。

    二是局党组加强监管力度,责成基层单位对内部车辆管理制度进行了完善,办理车辆与油卡绑定和加油标号限定业务,确保不发生加油卡混用、多标号混加现象。强化日常管理,节假日及时封存非公务使用车辆,先后2次对9台车辆加油异常情况进行检查。

    4)强化安全保密管理

    一是强化基层单位指导监督。重要节日前对基层单位开展保密日常检查3次,成立保密专项检查组,分管局领导带队对基层单位开展保密专项检查3次,发现问题现场反馈并指导整改工作。督促环创院修订《天津市滨海新区环境创新研究院保密工作制度》,实行保密工作分级管理并建立“三张清单”。

    二是强化保密教育,结合党务培训工作,由分管领导开展保密专项教育,进行了保密党课宣讲。监督推动环创院开展保密培训3次,组织业务人员签署《科技成果保护承诺书》《保密承诺书》等,严格落实相关文件和信息保密管理。

    三是完成年度生态环境局保密自查工作,组织机关各室、各基层单位全体人员签订《保密承诺书》,并开展重点领域专项自查。

    (三)关于“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乏力,打造环保‘铁军’存在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1. 关于“领导班子建设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局领导班子坚持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加强党的领导,规范机关和基层单位党组织议事和决策程序,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有力武器,严肃认真开好民主生活会。

    1)规范基层“三重一大”决策程序

    一是组织所属基层单位开展“三重一大”相关制度培训。将基层单位“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落实情况纳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年度考核,发现问题及时推动整改。

    二是监督指导环创院制定了《天津市滨海新区环境创新研究院会议管理办法(试行)》《天津市滨海新区环境创新研究院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试行)》,明确院办会、支委会议定事项,规范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重大事项报局党组研究。

    2)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一是领导班子成员将民主生活会作为看清问题、调整思路、改进提高的契机,召开了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在区纪委和区委组织部监督下,班子成员严肃认真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

    二是规范民主生活会材料审议程序,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由党组书记主持起草,并经党组会研究审议通过,党组书记对班子成员个人发言提纲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并签字。

    3)规范会议记录

    加强党组会议记录管理,规范党组会议记录,提高记录水平,保持记录整洁有序。局办公室牵头对基层单位开展了3次会议记录检查,保障党组织会议的严肃性。

    2. 关于“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有短板”的问题,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统筹谋划干部梯队建设,激发年轻干部活力。强化科技领域、执法队伍专业人才吸收培养,提升专业化水平。开展人事干部培训,规范选人用人程序,确保程序规范、要件齐全。

    1)做好干部队伍整体谋划

    局党组召开会议专项研究干部队伍建设,拟定了年轻干部培养、分类培训等工作举措,已参与或组织业务培训28次,共计137人次。建立年轻干部库,健全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常态化机制。制定了年轻干部多岗位实践锻炼计划,将新招录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划入交流实践锻炼队伍。

    2)加强干部队伍专业化建设

    一是吸纳优秀人才。环创院与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天津师范大学开展学术交流,赴南开大学开展宣讲招聘会,引进1位环科院转岗博士研究员,招聘2位博士研究生,与院内专家共同组建PI团队,不断加强创新人才培育。

    二是环创院成立评审专家委员会,制定并发《环创院第一批技术审查专家委员会名单》,第一批入库不同专业领域专家12人。

    三是提高执法专业人员比例。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招录工作设置专业向法律、环境、化学等学科倾斜。

    四是强化执法人员能力培养。邀请有经验的一线执法人员、领导开展专业培训,选派队员参加全国监督帮扶活动,达到全员练兵,同时学习其他地区先进经验,弥补自身短板。

    3)规范选人用人程序

    一是积极参加区委组织部和区人社局组织的相关培训,严格按照政策要求开展选人用人工作。在干部晋升、职级评聘等环节制定工作方案,对于需要调整变化的内容及时汇报说明。

    二是提升人事干部工作能力,2024年9月开展了人事干部工作专项培训,就职务职级晋升、职称评聘、各类考核等工作程序进行全面学习,确保工作实效。

    3.关于“基层党的建设不够重视”的问题,从严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紧密结合新时代党建工作要求,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建技能培训,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

    1)提升党务工作水平

    强化党务培训,组织了为期三天的“基层党支部书记暨基层党建业务技能培训班”,内容涵盖党的最新理论知识、发展党员、党组织换届、意识形态宣传、廉洁文化建设等方面,并开展结业理论知识测试,培训范围覆盖党组织书记、委员和党务干部,共计50余人参加。

    2)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加强对基层党组织党内政治生活的监督指导,督促各基层党组织完善支部“三会一课”,并将相关内容纳入年度基层党建巡查考核项目。局机关党委委员列席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强化指导督导。加强对基层党建述职评议材料的审核把关,坚决杜绝敷衍应付、照搬照抄等形式主义。

    (四)关于“持续抓巡视巡察、审计和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用力不足,‘后半篇文章’不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1. 关于“抓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缺乏恒心”的问题,综合采取多种方式推动实施环境治理工程,解决环境污染问题,协调配合多部门积极拓展综合利用渠道,研究推动处置工作,消除环境风险隐患。

    1)多措并举解决环境污染问题

    局党组将电石渣环境污染问题列为重点整改事项,多次会议研究,现场调研,组织相关单位制定、评估治理方案,监督、推动相关责任主体实施治理工程。综合采用HDPE防渗膜全覆盖、设置导流沟渠、加装污水处理设施等措施,防止渗透、流失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目前该项目环境污染问题已基本得到解决。

    2)协调相关部门研究处置工作

    由区发改委和区生态环境局牵头,成立了电石渣堆存问题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副区长任组长,研究推动解决电石渣综合利用事宜,彻底消除风险隐患问题。下一步持续对电石渣堆场及周边地下水进行跟踪监测,对堆存现场进行巡查执法,维护好治理成果。同时积极配合区发改委、区工信局等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部门,研究开拓电石渣综合利用渠道,并会同相关部门加快电石渣处置进度,消除环境风险隐患。

    2.关于“抓审计整改不够彻底”的问题,梳理应缴款项,举一反三开展排查整治,强化政府采购专题业务培训,推动审计反馈问题全面整改到位。

    1)排查梳理财政款项

    局党组对于应上缴财政的财政款项进行全面排查梳理,于2024年1月底已将应缴国库款上缴完毕,同时举一反三对其他应缴款项开展了全面排查,未发现其余应缴未缴款项。

    2)强化业务培训

    组织局机关和各单位财务人员学习了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汇编等制度文件,组织相关业务人员参加新区专题业务培训,坚决杜绝应交款项未上缴国库现象。

    3. 关于“抓派驻纪检组反馈问题整改不实”的问题,以问题为导向,全面核查凭证缺号原因,完善材料整改归档,强化人员培训,层层压实责任。

    1)梳理核实记账凭证问题

    组织业务人员对记账凭证进行全面梳理,查明凭证缺号缘由,完成相关记账凭证问题处理和记账凭证封面补签工作,并将相关资料整理归档。

    2)压实内部审计管理责任

    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学习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并对财务人员提出工作要求,成立内部审计领导小组,建立了“一格两员”责任网络。

    4. 关于“抓上一轮巡察整改缺乏韧劲”的问题,完善执法人员轮岗管理办法,对一线执法人员定岗定责,分批完成岗位轮换,严守执法底线红线。

    1)推动执法轮岗定责

    严防执法廉政风险,采用分批方式对执法队员进行轮岗,目前已对巡察指出的7名同志逐步完成轮岗。完成内设机构任命,除试用期人员外,对全体一线执法队员定岗定责,并定期进行整体岗位轮换。

    2)完善轮岗制度机制

    局党组监督指导执法支队对《天津市滨海新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轮岗管理办法》进行了细化调整,增加一线双人执法队员轮岗方式内容,确保在不影响正常执法任务开展的情况下,完成一线执法岗位5年全部轮换一次的要求。

    三、进一步巩固深化整改成果的措施与计划安排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巡察整改要求,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主动开展“回头看”,巩固已取得的整改成效,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基本完成的事项,按照下一步措施,紧盯不放,直至整改完毕。

    1.持续强化整改任务落实。对基本完成的整改事项,进一步加大问题督办力度,严格划定时间表、路线图,加强与其他部门沟通协调,确保问题整改按计划完成。坚决杜绝虚假整改、表面整改、敷衍整改,确保整改经得起核查,经得起检验。

    2.持续完善长效机制。在深入整改的同时,立足治标、着眼治本,健全完善堵塞漏洞、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建立整改“回头看”常态化机制,层层分解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确保工作有人抓,问题有人管,责任有人担,在工作中进一步健全制度,防控风险。

    3.持续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积极履行好整改督办责任,抓紧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大力加强检查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查处,不搞迁就照顾、用好问责利器,切实以从严追责促知责尽责,推动管党治党责任层层落实,扎实推进整改工作取得新成效。

    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对巡察集中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区生态环境局党组反映。联系电话:022-65369880;邮政信箱:天津市滨海新区迎宾大道与安阳道交口滨海国泰大厦A座2715房间;电子邮箱:bhsthjjbgs@tj.gov.cn

    中共天津市滨海新区生态环境局党组

                     2025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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