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新区生态环境局关于天津市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第11项整改任务落实情况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5-05-19 09:59      来源: 区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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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有关规定,现将天津市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第11项大气污染治理存在短板。”整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公示(详见附表)。公示日期为2025519日至530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各界提出异议,并请将相关证明材料发送至bhsthjjdqhjs@tj.gov.cn

    附表:天津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公示表

    2025519

     (联系人:魏亚婷,联系电话:022-65305812


    附表

    天津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公示表

    整改任务

    任务编号

    天津市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第11项整改任务

    问题描述

    大气污染治理存在短板。2023年1—11月,滨海新区6项主要污染物中有4项出现反弹,反弹幅度均在8%以上。其中,PM2.5浓度为39微克/立方米,同比反弹8.3%;优良天数比率66.2%,同比减少9.2个百分点,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基本无望。

    责任单位

    区生态环境局、区生态环保委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整改目标

    完成污染防治攻坚计划年度目标

    整改措施

    按照2024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计划,以PM2.5控制为主线,以结构调整为重点,坚持“移动源、工业源、燃煤源、扬尘源、生活源“五源同治”,强化区域协同、多污染物协同治理;全区PM2.5年均浓度、优良天数比率及重污染天数完成我市下达的控制目标。(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区生态环保委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1. 开展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2024年按计划时间节点完成1家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源头替代、3家企业废气无组织治理、3家油品储运企业14座储罐改造等17项重点提升改造项目。

    2. 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一是2024年度计划安排35项重点治理项目,除1项因客观因素向市攻坚指挥部报备调整至2025年完成外,其余34项已全部建成投运或达到年度任务要求。二是督促3家自备电厂落实年度减煤指标。三是开展扬尘源专项整治,累计出动5000余人次,检查点位1500余个次,发现问题约388个,均已督促整改。加大主要道路机扫、水洗频次。印发相关实施细则、指导意见,进一步规范建筑垃圾治理。强化渣土运输撒漏污染治理。

    3. 推动实施固定源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协同治理。2024年度谋划项目总数57项,除2项因客观因素向市攻坚指挥部报备调整至2025年完成外,其余55项已全部建成投运或达到年度任务要求。

    4. 加强移动源监管,统筹推进移动源清洁化。一是2024年完成新增注册和转入新能源重型货车1159辆、新能源非道路移动机械2233台(辆),均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二是2024年拦检柴油车12627辆次,超标处罚16辆,检查用车大户企业1279辆,超标1辆,检查工地1244家次,检查非道路移动机械2458辆,检测1550辆,超标撤场131辆。检查加油站58家,抽测油气回收装置134座。三是对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专项整治,2024年累计检查36家次,发现问题15个,其中立案1起,2家被记12分并暂停网络连接,其余涉嫌违规问题正在进一步调查取证。全面排查整治30家机动车排放性能维护站,发现问题10个,向交运部门移交线索2个,其余问题立行立改。

    5. 强化重污染天气应对。一是妥善应对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督促加大巡查检查力度,强化执法,推动问题整改,切实落实好重污染应急响应期间各项减排措施,最大限度削减污染排放。二是大力推动涉气重点行业企业实施重污染绩效整体提升,2024年累计160余家企业顺利获评重污染绩效分级中A级、B级或引领性评级。

    6. 加强露天焚烧监管。采用卫星遥感技术,对全区每日露天焚烧情况进行动态遥感监测,实现对火点的精准定位和快速处置。2024年共核实火点116余个,均已组织相关属地及时排查处置。

    2024年滨海新区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排名为全市第2名,各项年度任务目标顺利完成。PM2.5年均浓度为36µg/m3,同比改善10.0%。空气质量达标天数270天,同比增加27天,达标天数比率为73.8%,同比增加7.2个百分点。年度重污染天数为2天,同比减少9天。

    整改时限

    2024年12月

    社会监督联系人及电话

    魏亚婷  022-65305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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