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津市滨海新区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信息(津滨环罚〔2025〕10号) |
相对人名称:天津元泰建设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MAC7E2M743
法定代表人:孔令世
主要违法事实:未按照规定取得证明,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夜间进行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案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
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
行政处罚结果:处以人民币壹万零伍佰元整的罚款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津滨环罚〔2025〕10号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天津市滨海新区生态环境局
决定作出日期:2025年4月21日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生态环境局
推荐使用IE8及以上版本浏览器浏览
网站标识码:1201160016
联系方式:022-65306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