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信息(津滨环罚〔2025〕8号) |
相对人名称:天津津港基础设施养护运营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103621643H
经营者:马珂
主要违法事实: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许可证的单位或者其他生产经营者从事经营活动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八十条第三款
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
行政处罚结果:处以人民币贰佰壹拾捌万柒仟肆佰玖拾陆元伍角陆分的罚款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津滨环罚〔2025〕8号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天津市滨海新区生态环境局
决定作出日期:2025年3月13日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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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标识码:1201160016
联系方式:022-65306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