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信息(津滨环罚〔2025〕7号) |
相对人名称:天津海诚化工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MA0727G05F
经营者:赵明
主要违法事实:超过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大气污染物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
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
行政处罚结果:处以人民币贰拾捌万元整的罚款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津滨环罚〔2025〕7号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天津市滨海新区生态环境局
决定作出日期:2025年3月3日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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