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信息(津滨环罚〔2025〕3号) |
相对人名称:天津环通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7949790295
经营者:刘连来
主要违法事实: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未重新申请领取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违反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
行政处罚依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
行政处罚结果:处以人民币陆万元整的罚款
没收违法所得叁万捌仟柒佰捌拾贰元伍角伍分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津滨环罚〔2025〕3号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天津市滨海新区生态环境局
决定作出日期:2025年1月22日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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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标识码:1201160016
联系方式:022-65306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