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信息(津滨环罚〔2024〕125号)
发布日期: 2024-12-23 09:28      来源: 区生态环境局
字号: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对人名称:汇良恒通(天津)商贸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0MA05M1DP1M

    法定代表人:左维

    主要违法事实: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影响报告表擅自开工建设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

    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

    行政处罚结果:处以人民币壹万伍仟零壹拾肆元整的罚款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津滨环罚2024125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天津市滨海新区生态环境局

    决定作出日期:20241220

    全国各省市政府网站
    天津市各区政府网站
    滨海新区政府系统网站
    重点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