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信息(津滨环罚〔2024〕122号)
发布日期: 2024-11-18 09:02      来源: 区生态环境局
字号: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对人名称:天津市隆程建材销售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MADR9H2T0Q

    法定代表人:陈美玉

    主要违法事实:对不能密闭的易产生扬尘的物料,未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严密围挡,或者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

    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项

    行政处罚结果:处以人民币伍万元整的罚款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津滨环罚2024122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天津市滨海新区生态环境局

    决定作出日期:20241115

    全国各省市政府网站
    天津市各区政府网站
    滨海新区政府系统网站
    重点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