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信息(津滨环罚〔2024〕110号)
发布日期: 2024-10-30 10:57      来源: 区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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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对人名称:天津市来祥利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MA074Q102B

    法定代表人:费俊利

    主要违法事实:未按照国家及本市确定的检验方法、技术规范和排放标准进行排放检验

    违反了:《天津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

    行政处罚依据:《天津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三项

    行政处罚结果:处以人民币壹拾贰万整的罚款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津滨环罚2024110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天津市滨海新区生态环境局

    决定作出日期:2024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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