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信息(津滨环罚〔2024〕114号)
发布日期: 2024-10-28 15:20      来源: 区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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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对人名称:天津禄安新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MACQTP2R24

    法定代表人:冯志达

    主要违法事实: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影响报告表擅自开工建设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

    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

    行政处罚结果:处以人民币陆佰柒拾柒元八角的罚款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津滨环罚2024114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天津市滨海新区生态环境局

    决定作出日期:2024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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