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新区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32项整改任务整改落实情况 |
按照《天津市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的要求,我区承担的第32项整改任务,应于2025年12月完成,目前已达序时进度。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的相关要求,现对该项整改任务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公开。
附件: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32项整改任务整改落实情况
天津市滨海新区
2024年9月19日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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