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信息(津滨环罚〔2024〕102号) |
相对人名称:天津市祥合加油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MAC5MY4878
法定代表人:朱振山
主要违法事实:加油加气站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装油气回收装置并保持正常使用案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七条第二款
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四项
行政处罚结果:处以人民币贰万元整的罚款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津滨环罚〔2024〕102号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天津市滨海新区生态环境局
决定作出日期:2024年9月18日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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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标识码:1201160016
联系方式:022-65306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