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新区贯彻落实天津市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整改方案 |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依据《天津市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滨海新区督察报告》(以下简称《督察报告》)反馈问题,经区委、区政府审议同意,制定如下整改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四个善作善成”重要要求和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把抓好天津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作为重要契机和强大动力,从严压实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重大生态工程建设,提升生态环境治理水平,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宜居宜业宜游宜乐的美丽滨城。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问题导向,确保整改到位
紧紧围绕《督察报告》反馈的问题,全面彻底排查梳理,制定整改清单,明确整改目标、措施和时限,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能够立即整改的立行立改;需要深入整改的,限期整改落实;需要长期坚持的,制定具体整改方案推进整改,严格把控进度和工作标准,全力推进,常抓不懈,确保整改彻底、落实到位。
(二)坚持党政同责,做到一岗双责
党政主要负责人作为生态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和督察整改的严肃性,做到问题照单全收、主动整改、彻底整改。对整改过程中涉及党政领导干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严肃追责问责。
(三)坚持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
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建立完善有利于深化结构调整的制度政策,加快形成推动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的长效机制。认真分析容易发生问题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做到举一反三,深挖成因,防止问题反弹,确保整改落实长久长效。
三、整改目标
(一)督察移交问题整改到位
紧盯天津市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梳理形成整改任务。督察涉及的责任追究问题问责到位,对各项任务实行动态管控,推进督察整改常态化、制度化、长效化。
(二)生态安全格局初步形成
继续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不断巩固成果,坚定不移地走高质量发展之路,推动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不断优化,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实现能源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利用效率大幅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全面提升,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科学合理的生态安全格局初步形成。
(三)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
建立健全环境治理的领导责任体系、企业责任体系、全民行动体系,强化监管体系、市场体系、法治体系、科技体系,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治理格局。完善导向清晰、决策科学、执行有力、激励有效、多元参与、良性互动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推动生态文明制度更加完善,持续提升治理能力和水平。
四、整改措施
(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
强化政治担当,逐级压实工作责任,全面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严控新区主力燃煤电厂发电量和耗煤量,对燃煤工业炉窑进行改造以实现清洁能源替代,推动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推进天津港区域清洁运输,促进公共领域车辆结构优化。自觉扛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高标准高质量推动新区问题整改。
(二)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正确处理好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的关系,以PM2.5控制为主线,以结构调整为重点,坚持“五源同治”完成污染防治攻坚计划年度目标。强化重点区域排查治理,强化储油库无组织排放综合治理,加强扬尘管控及移动源监管,保障新区大气污染防治走深走实。落实养殖尾水治理工作,保障辖区内污水处理站正常运行,实现农村生活污水达标排放,完善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推进新区水环境治理能力建设。
(三)以高标准持续推动督察问题整改
强化整改推进落实,采取源头防范措施,建立长效机制,坚持标本兼治。针对整改反复问题,积极推进马棚口海洋生态修复项目工程进度;清理天房集团地块堆存建筑垃圾,建立长效管控机制。对完成整改的要经常“回头看”,坚决防止反弹回潮。
(四)高度重视其他问题
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切实提高落实整改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加强对制钉行业企业监管,提高企业环保管理水平;加快执法设备标准化建设,提高执法效能;协调推动独流减河入海口附近渔港治理;强化涉异味企业现场帮扶,指导企业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针对《督察报告》中通报的问题,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要求相关部门认真梳理、对号认领。各开发区、各委办局、各街镇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负总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
(二)强化责任落实
建立督察整改工作督办调度机制,区级督察督办检查组按区域开展督察督办工作。采用专项督察、暗查暗访等方式加强对各属地、各部门、各单位整改落实工作的监督检查。各牵头单位、各责任部门要确保整改责任具体到人、具体到事,做到压力层层传导、责任层层落实,任务层层分解。
(三)严肃追责问责
对《督察报告》中通报的问题,逐一厘清责任,对整改落实消极懈怠,不主动不积极、效果不明显、推诿扯皮、表面整改、虚假整改、不作为乱作为的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将严肃追责问责,绝不姑息、绝不护短、绝不手软。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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