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信息(津滨环罚字[2024]第54号)
发布日期: 2024-08-19 14:38      来源: 区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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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民姓名:冯克旭

    身份证号120221########1111

    违法事实:存放易产生扬尘的散体物料堆场,未采取密闭贮存、设置围挡或者防风抑尘网等有效措施防止扬尘,装卸物料未采取密闭或者喷淋等方式

    违反了:《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六十三条

    行政处罚依据:《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八十八条第三项

    行政处罚结果:处以人民币贰万壹仟圆的罚款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津滨环罚字[2024]第54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天津市滨海新区生态环境局

    决定作出日期:2024年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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