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信息(津滨环罚字[2024]第47号)
发布日期: 2024-07-24 16:34      来源: 区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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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对人名称:天津市滨海新区金泰废品回收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120116MA81XJ338H

    法定代表人:孔令军

    主要违法事实:建设单位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

    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

    行政处罚结果:处以人民币壹佰柒拾玖圆整的罚款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津滨环罚字[2024]第47号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天津市滨海新区生态环境局

    决定作出日期:2024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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