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生态环境局撤销行政处罚决定书(津滨环撤字[2024]第012号) |
天津市滨海新区生态环境局
撤销行政处罚决定书
津滨环撤字[2024]第012号
天津中电晟发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MA0733358Y
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太平镇窦庄子村村委会南 50 米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张国山
我局于2024年6月27日依法向你单位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津滨环罚字[2024]第45号),对你单位作出了行政处罚。
后你单位认为该处罚决定有误,向我局提出申诉。你单位在行政处罚期间补办了相关手续并提交了整改报告,鉴于你单位立即补办了备案手续,进行了及时整改,危害后果轻微,经案审会集体审议,决定撤销行政处罚。
现作出如下决定:
撤销我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津滨环罚字[2024]第45号)。
2024年7月15日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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