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生态环境局撤销行政处罚决定书(津滨环撤字[2024]第012号)
发布日期: 2024-07-24 09:47      来源: 区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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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市滨海新区生态环境局

    撤销行政处罚决定书

    津滨环撤字[2024]第012

    天津中电晟发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MA0733358Y

    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太平镇窦庄子村村委会南 50 米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张国山

    我局于2024627日依法向你单位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津滨环罚字[2024]45号),对你单位作出了行政处罚。

    后你单位认为该处罚决定有误,向我局提出申诉。你单位在行政处罚期间补办了相关手续并提交了整改报告,鉴于你单位立即补办了备案手续,进行了及时整改,危害后果轻微,经案审会集体审议,决定撤销行政处罚。

    现作出如下决定:

    撤销我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津滨环罚字[2024]第45号)

    2024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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