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信息(津滨环罚字[2024]第45号)
发布日期: 2024-06-26 11:14      来源: 区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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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对人名称:天津中电晟发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MA0733358Y

    法定代表人:张国山

    主要违法事实:没有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进行备案

    违反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行政处罚依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三项

    行政处罚结果:处以人民币壹万伍仟圆整的罚款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津滨环罚字[2024]第45号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天津市滨海新区生态环境局

    决定作出日期:2024年6月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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