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信息(津滨环罚字[2024]第38号)
发布日期: 2024-04-07 11:45      来源: 区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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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对人名称: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安通汽车修理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120116MA0682D47D

    法定代表人:包仕章

    主要违法事实:未安装异味和废气处理装置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四条

    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二十条

    行政处罚结果:处以人民币贰仟叁佰圆整的罚款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津滨环罚字[2024]38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天津市滨海新区生态环境局

    决定作出日期:202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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