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生态环境局撤销行政处罚决定书(津滨环撤字[2024]第007号) |
天津市滨海新区生态环境局
撤销行政处罚决定书
津滨环撤字[2024]第007号
杜福军: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0105########2130
地址: 天津市河北区生产道艳泉里 9 号楼 52门 201 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杜福军
我局于2023年12月18日依法向你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津滨环罚字[2023]第101号),对你作出了行政处罚。
后你认为该处罚决定有误,向我局提出申诉。经复议机关审理,认为我局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但适用法律错误。现作出如下决定:
撤销我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津滨环罚字[2023]第101号)。
2024年3月27日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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