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信息(津滨环罚字[2023]第121号) |
相对人名称:天津利海石化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752243283T
法定代表人:卜骏
主要违法事实:未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存放危险废物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九条
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款第六项
行政处罚结果:处以人民币叁拾万圆整的罚款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津滨环罚字[2023]第121号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天津市滨海新区生态环境局
决定作出日期:2024年3月12日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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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022-65306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