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新区生态环境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
2023年,滨海新区生态环境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深刻领会《天津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滨海新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文件精神,以建设法治政府为宗旨,坚持依法行政、科学执法,不断推进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法治建设,为打造美丽宜居的生态环境、提升区域环境质量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本报告将汇报滨海新区生态环境局在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方面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效,以期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参考和借鉴。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倡导依法行政科学执法的理念,坚持正确引领,全面履行职能。滨海新区生态环境局坚持以法治建设为引领,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在行政决策、执法监督、公共服务等方面,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落实法定职责。全年出动执法9402人次,检查企业4189家次,立案275起,下达责令79起,召开案审会26次,下达决115起,结案100起,累计处罚额1302.29万元。严格执行诉讼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依法出庭制度,按要求出庭应诉2件,落实复议规定,回复行政复议27件。
(二)注重多措并举的工作措施,依靠多样途径,全力落实监管。一是加强执法监管,构建失信联合惩戒工作机制,将122条行政处罚信息录入“信用中国”并进行“双公示”;强化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制度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开展了6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赔偿额132万元。二是自觉接受监督,2023年办结人大政协代表建议提案13件,答复率100%,满意率100%。三是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处理环境信访事项3750件,均按规定及时处置与答复。四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成立案件审查工作小组,召开集体审议会26次,保障了重大执法决定科学民主合法。五是落实法律顾问制度。2023年度,所聘法律顾问出具行政处罚案件律师意见214次,合同审核意见8次,保障了执法工作和机关事务的公正性、合法性。六是深入推进“两法衔接”工作。我局建立了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的联动机制,2023年移送环境污染涉刑案件2起。
(三)树立专业开放的服务意识,统筹友邻力量,提升营商环境。一是推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完成滨海新区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23-2030年)研究报告、规划文本和图集的编制。二是推进“两山”基地创建,积极协调推进小王庄镇“两山”基地创建工作。三是牵头制定《滨海新区“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推动生态城、高新区、东疆港开展“无废城市”建设;推动“无废细胞”创建工作,完成首家“无废小区”“无废工厂”创建。四是指导生态城岸段获评全国第二批美丽海湾称号,成为天津市首个获批此称号区域。五是帮助经开区南港工业区获得清洁生产审核创新试点。六是指导生态城获评国家环境健康管理试点,成为天津首个国家环境健康管理试点区域。
(四)发扬抓铁有痕的铁军思想,精准细致规划,完善内部制度。2023年初,我局进一步优化调整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按相关工作要求,局长担任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制定了《区生态环境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人职责实施办法》、《区生态环境局普法责任清单及工作计划》、《区生态环境局精准普法工作指南》等内部文件并印发全局执行。召开了专题会议研究本局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压实了工作责任。开展了执法大练兵活动,致力于打造一支知法守法懂法的高素质环保铁军。
(五)构建各司其职的宣传体系,崇尚文明执法,推进普法治理。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要求,制定了生态环境局普法责任清单及工作计划,构建了分工明确、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普法工作格局。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等媒体平台,开展普法宣传,发布普法信息100余篇次;通过室内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等宣传载体,刊播环保法律法规宣传内容,积极营造“全民响应,全民践行”的良好氛围。组织推动我局监测中心面向公众开放工作,进行线上云开放和线下开放活动;为企业开展法治宣传教育30场次,受众5千余人次;督促处科级干部全部完成并通过网上学法用法考试。
(六)打牢居安思危的思想基础,夯实基础工作,提高处突能力。我局不断加强预警机制和处置能力建设。一是在天津市生态环境局的指导下,把蓟运河、潮白新河两条入海河流作为南阳实践环境应急工作重点,编制了“一河一策一图”,并进行了处置演练,应急能力和防控水平有了新提高。二是提升滨海新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能力。组织开展环境应急知识培训,提高应急队伍的技术水平,为维护生态环境安全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坚持法治引领,强化行动自觉。继续发挥法治建设领导小组作用,由第一责任人任组长,加强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每季度听取一次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每半年召开一次法治建设工作会议,确保将法治建设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制定了《区生态环境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人职责实施办法》、《区生态环境局普法责任清单及工作计划》、《区生态环境局精准普法工作指南》等法治政府建设相关文件,并印发全局执行。
(二)紧抓关键少数,加快队伍建设。牢牢抓住局领导班子这个“关键”,大力贯彻法治精神,带动全体机关干部遵法学法守法用法,让法治逐渐成为全体干部的思维方式和行为习惯。一是抓学习教育。把法律知识的学习列入党员干部重要学习内容,印发了《天津市滨海新区生态环境局2023年度法律学习计划》。二是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把遵守法律、依法办事情况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三是重视素质能力提升。定期组织机关干部开展法治教育培训,进一步增强机关干部的依法行政意识和依法行政理念。
(三)加强理论学习,带头学法用法。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精心研读《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十一个坚持”的核心要义,增强了依法行政的政治自觉、行动自觉。运用党组会议、局务会议、理论中心组学习、干部网络学院线上学习等方式,认真学习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思想战略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会议精神。第一责任人组织了两次法治课的授课活动,向大家重点讲解了《噪声法》、《民法典》、《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
(四)加强依法执政,狠抓重点环节。一是营造文明守法的浓厚氛围。以“八五”普法为抓手,大力开展法治宣传,运用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宪法》《环境保护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年度内共开展法治宣传活动60余场,解答群众咨询400余人次。二是严格执行重大决策法定程序。凡属于“三重一大”事项,及时按要求向党组进行报告,努力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水平。三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及时公开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重污染天气应急等信息,全年公开政务信息247条,增强了工作的透明度。
三、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工作存在的问题
2023年,我局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实效,但与建设法治政府的总体目标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有的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有待提升,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实效性、针对性还不够强,理论联系实践不够紧密,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制度执行不到位。二是个别行政执法人员缺乏必要的工作培训。特别是有的辅助岗位人员法律意识淡薄,对行政执法工作的认识不到位,缺乏符合岗位需要的法律知识。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全面落实行政决策机制和重大决策程序制度,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完善执法程序,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素养,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二是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采用广播电视、平面媒体、横幅海报、社区环保课堂、环保讲座等丰富多样的形式,深入基层开展环境保护法律宣传活动。三是进一步提升全员法律知识水平。组织参加环保大练兵活动,不断强化执法队员依法行政理念。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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