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信息(津滨环罚字[2024]第21号)
发布日期: 2024-02-09 08:16      来源: 区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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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对人名称:天津利海石化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752243283T

    法定代表人:卜骏

    主要违法事实:未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

    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

    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二条第二

    行政处罚结果:处以人民币壹拾贰万圆整的罚款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津滨环罚字[2024]21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天津市滨海新区生态环境局

    决定作出日期:202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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