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生态环境局撤销行政处罚决定书——津滨环撤字[2024]第003号 |
天津市滨海新区生态环境局
撤销行政处罚决定书
津滨环撤字[2024]第003号
大港油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000103060065L
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三号院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周立宏
我局于2023年9月19日依法向你单位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津滨环罚字[2023]第81号),对你单位作出了行政处罚。
后你单位认为该处罚决定有误,向我局提出申诉。经我局工作人员核查,认为你单位违法情节轻微,及时改正,没有造成生态损害后果,由于你单位属于初次违法,没有造成环境污染后果的行为,现作出如下决定:
撤销我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津滨环罚字[2023]第81号)。
2024年1月23日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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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022-65306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