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信息(津滨环罚字[2024]第9号)
发布日期: 2024-01-31 09:11      来源: 区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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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民姓名:汪峥嵘

    身份证号:330322########1612

    主要违法事实:露天贮存兰炭堆垛未进行有效覆盖,场院未设置有效围挡

    违反了:《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六十三条

    行政处罚依据:《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八十八条第三项

    行政处罚结果:处以人民币陆万圆整的罚款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津滨环罚字[2024]第 9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天津市滨海新区生态环境局

    决定作出日期2024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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