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信息(津滨环罚字[2024]第6号) |
相对人名称:天津市汉沽福田铸造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103665814Q
法定代表人:李迎亮
主要违法事实:未能提供有组织废气、无组织废气、厂界噪声的自主监测报告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
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七十六条第
一项
行政处罚结果:处以人民币叁万圆整的罚款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津滨环罚字[2024]第6号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天津市滨海新区生态环境局
决定作出日期:2024年1月25日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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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标识码:1201160016
联系方式:022-65306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