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信息(津滨环罚字[2023]第109号) |
相对人名称:天津滨海秋沐贝康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MABRYKPN9C
法定代表人:王沐然
主要违法事实:没有取得辐射安全许可证从事射线装置使用
违反了:《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
行政处罚依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项
行政处罚结果:处以人民币壹万圆整的罚款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津滨环罚字[2023]第109号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天津市滨海新区生态环境局
决定作出日期:2023年12月25日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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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标识码:1201160016
联系方式:022-65306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