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信息(津滨环罚字[2023]第105号) |
相对人名称:天津市滨海新区紫金石新大酒店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120116MA07DH9166
法定代表人:吴杰栋
主要违法事实:实施了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修配加工业等经营场所的边界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噪声排放标准
违反了:《天津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
行政处罚依据:《天津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
行政处罚结果:处以人民币贰仟圆整的罚款
文号:津滨环罚字[2023]第105号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天津市滨海新区生态环境局
决定作出日期:2023年12月7日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生态环境局
推荐使用IE8及以上版本浏览器浏览
网站标识码:1201160016
联系方式:022-65306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