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信息(津滨环罚字[2023]第100号)
发布日期: 2023-11-06 10:07      来源: 区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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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对人名称:王全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42124########3937

    法定代表人:

    主要违法事实:在没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对危险废物进行收集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八十条第二款

    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

    行政处罚结果:处以人民币壹佰万圆整的罚款

    文号:津滨环罚字[2023]100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天津市滨海新区生态环境局

    决定作出日期:2023年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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