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生态环境局(本级)2022年度部门决算 |
天津市滨海新区生态环境局(本级)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况1
一、主要职责1
二、机构设置4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5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5
二、收入决算表(按功能分类列示)5
三、收入决算表(按单位列示)5
四、支出决算表5
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5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5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5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5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5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表5
十二、关于空表的说明6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7
一、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7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7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7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7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8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1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11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12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2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13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13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14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14
十四、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说明14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15
(一)负责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制度。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方面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政策。会同区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制定生态环境保护年度计划,并推动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各开发区、有关部门、街道(镇)对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牵头指导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协调解决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三)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根据授权对各开发区、有关部门、街道(镇)贯彻落实中央、市、区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情况提出督察问责建议。
(四)贯彻执行国家与地方环境质量和排放标准,组织落实总量减排指标,监督检查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总量减排考核。组织制定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并监督实施。
(五)负责提出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区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六)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负责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污染防治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按照天津市统一部署,做好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
(七)监督指导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组织编制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监督落实国家制定的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制度。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指导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八)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政策、规划、标准,牵头负责涉核安全协调工作,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按照职责分工监督管理放射源防护安全,监督管理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
(九)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按规定审查重大开发建设区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组织落实国家颁布的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十)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组织实施生态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会同有关部门统一规划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站点设置,组织实施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应急监测。组织对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价,按市生态环境局统一部署建设和管理本区生态环境监测网和生态环境信息网。落实生态环境质量公告制度,根据授权发布生态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生态环境信息。
(十一)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落实本市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规划、计划和政策。
(十二)统一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组织开展本区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查处生态环境违法问题。指导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
(十三)组织指导和协调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科技工作,组织生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生态环境保护技术管理体系建设。
(十四)负责生态环境保护领域人才队伍建设。
(十五)推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招商引资工作。
(十六)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七)职能转变。区生态环境局要统一行使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责,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全面落实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和环境质量底线,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保障全区生态安全,建设美丽滨海。
根据上述职责,天津市滨海新区生态环境局内设8个职能处室,无下辖预算单位。根据决算编报要求,纳入天津市滨海新区生态环境局2021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有天津市滨海新区生态环境局(本级)。
注:以上决算公开表均作为附表,附于决算公开说明文档后。
十二、关于空表的说明
1.天津市滨海新区生态环境局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2.天津市滨海新区生态环境局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3.天津市滨海新区生态环境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天津市滨海新区生态环境局(本级)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43,679,956.41元,与2021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7,434,529.00元,下降28.53%,主要原因是:人员和公用支出下降、项目支出减少。
天津市滨海新区生态环境局(本级)2022年度本年收入合计43,679,956.41元,与2021年度相比减少17,244,209.00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和公用支出下降、项目支出减少。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3,679,956.41元,占100.00%;
天津市滨海新区生态环境局(本级)2022年度本年支出合计43,679,956.41元,与2021年度相比减少17,434,529.00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和公用支出下降、项目支出减少。其中:基本支出18,063,727.21元,占41.35%;项目支出25,616,229.20元,占58.65%;
天津市滨海新区生态环境局(本级)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43,679,956.41元,与2021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7,434,529.00元,下降28.53%,主要原因是:人员和公用支出下降、项目支出减少。
(一)总体情况
天津市滨海新区生态环境局(本级)2022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43,679,956.4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2021年度相比,减少17,434,529.00元,下降28.53%,主要原因是:人员和公用支出下降、项目支出减少。
(二)支出结构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3,679,956.41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节能环保支出42,746,756.41元,占97.86%;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933,200.00元,占2.14%;
(三)具体情况
1. 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9,726,800.00元,支出决算为18,063,727.2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5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支出减少。
2. 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机关服务(项)年初预算为494,200.00元,支出决算为482,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92%,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办案专用经费项目部分未支出。
3. 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环境保护法规、规划及标准(项)年初预算为1,246,800.00元,支出决算为1,000,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21%,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滨海新区规划环评监管及审查服务项目不具备支付条件。
4. 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生态环境保护行政许可(项)年初预算为230,400.00元,支出决算为230,4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5. 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应对气候变化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172,00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温室气体排放清单项目科目调剂至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项)。
6. 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799,000.00元,支出决算为955,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9.5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温室气体排放清单项目调剂科目至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项)。
7. 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监测与监察(款)核与辐射安全监督(项)年初预算为12,100.00元,支出决算为12,1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8. 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大气(项)年初预算为4,359,400.00元,支出决算为5,037,98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5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规定使用以前年度结转资金用于滨海新区机动车环境管理能力建设项目。
9. 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年初预算为128,400.00元,支出决算为128,4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10. 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固体废弃物与化学品(项)年初预算为199,000.00元,支出决算为199,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11. 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土壤(项)年初预算为10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00,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12. 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减排(款)生态环境监测与信息(项)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16,538,149.2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调剂16,538,149.2元,用于滨海新区环境监测与预警体系项目、2016、2017年滨海新区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系统项目、2020年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排放委托检测项目、2022年度滨海新区16个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系统运维服务项目、2021年海洋生态系统健康状况和海洋垃圾状况监测服务项目、天津市滨海新区23个街镇、功能区及天津港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系统委托运行项目(2021-2022年度)、2019年滨海新区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周边监测项目、2018年度滨海新区6个地表水国控站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二类费)、2019年度海新区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系统建设项目(二类费用)支出。
13.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海域与海岛管理(项)年初预算为671,600.00元,支出决算为933,2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8.9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由“监测中心专项”项目部分经费调剂用于“滨海新区海湾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及湾长制综合监管系统建设项目”支出。
天津市滨海新区生态环境局(本级)2022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合计18,063,727.21元,与2021年度相比减少9,710,859.64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减少。其中:人员经费16,835,186.20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奖励金;公用经费1,228,541.01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天津市滨海新区生态环境局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结转结余。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天津市滨海新区生态环境局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结转结余。
(一)总体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900.00元,支出决算0.00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减少900.00元,完成预算的0.00%;较上年持平0.00元,持平0.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一般公共预算列支公务接待费。
(二)具体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00元,支出决算0.00元,与预算持平;较上年持平。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2022年本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出国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元,支出决算0.00元,与预算持平;较上年持平。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0.00元,支出决算0.00元,与预算持平;较上年持平。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截至2022年12月31日,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0.00元,支出决算0.00元,与预算持平;较上年持平0.00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经费预算。2022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900.00元,支出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减少900.00元,完成预算的0.00%;较上年持平。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一般公共预算列支公务接待费。2022年本单位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天津市滨海新区生态环境局(本级)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数1,228,541.01元,比2021年减少4,893,201.43元,降低79.93%。主要原因是:部分机关运行大额支出本年度安排于项目列支。
天津市滨海新区生态环境局(本级)2022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599,3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599,3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952,30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5.93%,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934,70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2.07%;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85.93%。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天津市滨海新区生态环境局(本级)共有车辆0辆,其中:单价100万元以上的设备1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天津市滨海新区生态环境局2022年度已对38个项目开展绩效自评,涉及金额27,522,000.00元,自评结果已随部门决算一并公开。
十四、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说明
天津市滨海新区生态环境局不属于乡、镇、街级单位,不涉及公开2022年度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
1.部门决算。是指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机关运行经费。反映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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