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信息(津滨环罚字[2023]第88号) |
相对人名称:天津市信然合达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300385379X
法定代表人:刘雪姣
主要违法事实:取得电子废弃物回收拆解资质将废电脑等电子废弃物交由未取得资质的私人商贩进行回收处置
违反了:《电子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行政处罚依据:《电子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
一项
行政处罚结果:处以人民币伍仟圆整的罚款
文号:津滨环罚字[2023]第88号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天津市滨海新区生态环境局
决定作出日期:2023年9月26日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生态环境局
推荐使用IE8及以上版本浏览器浏览
网站标识码:1201160016
联系方式:022-65306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