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信息(津滨环罚字[2023]第85号) |
相对人名称:天津三环化工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6661430249
法定代表人:沈永生
主要违法事实: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大气污染防治设施
违反了:《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
行政处罚依据:《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
二项
行政处罚结果:处以人民币伍万圆整的罚款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津滨环罚字[2023]第85号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天津市滨海新区生态环境局
决定作出日期:2023年9月14日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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