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信息(津滨环罚字[2023]第78号) |
相对人名称:天津金甲亿丰物资回收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340908728U
法定代表人:李冬
主要违法事实:未办理跨省转移一般固体废物报备及相关手续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
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第六项
行政处罚结果:处以人民币壹拾贰万圆整的罚款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津滨环罚字[2023]第78号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天津市滨海新区生态环境局
决定作出日期:2023年8月14日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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