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信息(津滨环罚字[2023]第67号) |
相对人名称:天津君茂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20116MA072W6C84
法定代表人:彭树有
主要违法事实: 料场西侧存放二灰碎约160立方米,现场检查时只有少部分进行了苫盖
违反了:《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第六十三条
行政处罚依据:《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八十八条第三项
行政处罚结果:处以人民币贰万伍仟圆整的罚款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津滨环罚字[2023]第67号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天津市滨海新区生态环境局
决定作出日期:2023年7月13日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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