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信息(津滨环罚字[2023]第65号) |
相对人名称:天津嘉立荷牧业集团有限公司第十奶牛场分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MA05JEYQ2P
法定代表人:戚建允
主要违法事实:污染防治配套设施未正常运行即粪污处理环节中的厌氧发酵罐的沼气泵发生了损坏,厌氧发酵罐已停用
违反了《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十三条第三款
行政处罚依据:《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九条
行政处罚结果:处以人民币贰万圆整的罚款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津滨环罚字[2023]第65号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天津市滨海新区生态环境局
决定作出日期:2023年7月4日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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