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生态环境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
2022年滨海新区生态环境局在区委、区政府和市局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以环保铁军建设为抓手,将法治政府建设融入生态环境高质量发展格局,不忘初心,砥砺奋进,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工作取得一定实效。现将相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注重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全力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年初根据领导班子成员的变化情况,我局及时调整了法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并向所属单位部门印发了《滨海新区生态环境局关于变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人员名单的通知》。为发挥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作用,切实提高工作的贯彻力和执行力,我局印发了《滨海新区生态环境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工作清单》,从制度上明确了局长对全局负责、副局长对分管单位负责、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负责任的第一责任人制度,强化了组织领导,为我局全面开展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
二、不断提高执法效能,高标准严要求落实依法行政工作
一是依法履行监管职能。严格落实“双随机”抽查和失信联合惩戒工作机制,对于受到环保行政处罚的企业,录入“信用中国”,并在政府网站和信用公示系统上进行“双公示”;强化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制度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开展了4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年内已全部结案。二是自觉接受监督。2022年共办结人大、政协代表建议提案26件,答复率100%,满意率100%。三是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年内共接受群众信访事项4699件,处理回复率100%。四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成立了案件审查委员会和项目招标审查委员会,所有行政处罚案件和重大招标项目审批均提交会议集中讨论决定,保障了重大执法决定科学民主合法;五是落实法律顾问制度。为进一步依法行政,落实法律顾问制度,我局专门聘请了资深律师及其团队为我局法律顾问,针对执法活动中的疑难点问题,法律顾问以律师事务所名义出具法律意见书74份,保障了生态环境执法的公正性、合法性。六是深入推进“两法衔接”工作。建立了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的联动办案机制,及时通报案情、移送案件,实现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无缝对接。七是行政执法成效突出。本年度,我局行政执法共出动执法人员5500余人次,检查企业2368家次,立案162起,下达责令改正书67份,召开案审会15次,下达决定65起,结案110起,累计处罚额432万元。八是自觉维护司法权威。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认真落实行政机关出庭应诉制度,建立了相应的行政复议及应诉机制,依法回复行政复议6次,行政诉讼应诉2次。
三、持续提升环境监测水平,科学推进数字监管
一是切实履行监测计划。严格落实常态化监测,完成473个固定点位、134家污染源单位的采样监测,出具监测报表180余份,涉及数据量2万余个,确保监测点位全覆盖,监测数据科学准确,计划执行率、完成率均达到100%。持续开展监督性监测,出动监测人员1000余人次,出具监督监测类报告350余份。二是强化移动源污染管控。拦检车辆12267辆次,超标处罚53起,遥感监测7322辆,抽测重点柴油车972辆。对1117家企业和工地的993台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监测,计划完成率达到100%。三是高效推动污染源在线监测安装工作。年内230家废水污染源企业和212家废气污染源企业均完成在线监测系统安装工作。四是采用先进监测技术手段。黑烟车智能识别系统抓拍疑似黑烟车辆148.6万辆,系统筛选确认黑烟车辆398辆。实时监督加油站油气回收在线监测设施正常运行情况,及时发现和预警数据缺失等问题。五是提升监测队伍能力建设。获得环境检测领域10个类别200个项目,涉及232个方法标准的资质;完成了45人次持证上岗考核。
四、落实普法责任制,提高人员法律意识
一是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专业素养,积极开展相关专业培训。2022年以来,我局组织参加执法培训10余次,内容包括《天津市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的解读、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违法处罚案例分析、恶臭现场检查及检测要点等。二是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以下简称新《噪声法》)。局长讲座,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新《噪声法》,重点对新《噪声法》相关条款进行了详细解读,提高了对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依法监督管理能力。三是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责任机制。结合工作实际,大力推进普法与执法有机融合,做到边执法边普法,寓执法于服务之中。引导企业依法规范经营,提升企业对生态环境法律法规的认知度,增强企业的环境法治观念,促进了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政策的落实。
五、存在问题
2022年度,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上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有些标准与上级要求仍有一些差距,有些做法和其他先进单位相比还存在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力度需进一步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制度落实力度还需加码。二是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需进一步推进,在处理环境执法与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的问题上,有的环境执法人员学习掌握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还有不足,重执法,轻构建。三是环保共建共治共享格局还需进一步打开。在制定实施环境保护规范性文件方面,专家咨询、公众参与等环节落实相关要求力度还不够,环保共建共治共享相关制度还需进一步完善。
六、下年度工作计划
2023年我局将以党的二十大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决策精神为指导,深入落实市区两级文件精神,以优秀法治政府建设单位为目标,持续地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一是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全方位,全过程。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开展中心组专题学习,邀请法学专家为全系统作专题讲座。坚持把法治理念贯穿干部成长全过程,锻造一支遵法守法用法的高素质干部队伍。二是加强环境执法队伍法治思想建设,进一步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意识。提高执法人员专业素质,定期邀请专家为全体执法人员授课,对法治化营商环境新形势、新政策、新趋势进行全面系统的讲解,帮助系统工作人员更好地领会、掌握、运用新规定、新制度、新措施,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进一步发展。三是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大力搞好法治宣传教育,压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利用官网、“双微”等平台搭建喜闻乐见、方便快捷、双向互动的普法宣传渠道,丰富环保法治宣传形式,提高全民参与度。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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