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党总支关于三届区委第十五轮巡察集中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 2022-07-08 17:21      来源: 区生态环境局
字号: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按照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1年6月7日至7月21日,区委巡察四组对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开展了深化改革专项巡察,并于10月18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集中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履行主体责任情况

    为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落地,成立以区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刘海英同志为组长、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党总支书记胡万里同志为副组长、中心分管领导及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聚焦“职能职责引领改革发展作用不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到位、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充分”3个方面5个重点问题28项具体事例以及3条建议,制定了《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党总支关于落实区委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组建整改专班,以“整改问题见底到位、长效机制建立健全”为目标,从“人、事、因、制”4个方面开展整改工作,坚持清单式管理、条块化管控,持续推动整改措施落实见效。

    胡万里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把关整改重点环节,督办整改重点问题。先后组织召开中心工作会4次、总支会5次、专项问题推动会4次,专题研究巡察整改工作部署,听取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提出具体整改要求;带头深入实地调查,把控意识形态动向,及时纠正整改中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根据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和上级领导及相关部门的要求,认真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班子成员提出要求,切实做好整改相关工作。

    二、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本轮巡察共反馈具体问题28个。集中整改期间,共完成举一反三整改16项、“推动改革、促进发展”整改22项,开展专项检查5次、制定完善制度18个、挽回损失7.32万元、追责问责39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39人次)。

    (一)聚焦“职能职责引领改革发展作用不强,贯彻党中央和市委、区委的决策部署不实”

    1.关于“思想引领有差距,理论与实践脱节”问题

    1)针对“政治理论学习不认真”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

    一是制定了监测中心党总支理论学习制度,规范了学习方案、学习材料、会议记录、会议简报等文件格式,为领导班子成员和各支部书记配发专门的学习笔记本。二是对十九大报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核心要义进行了集体补学,并将相关学习材料下发至各支部,重点对《关于深化滨海新区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改革的实施方案》进行宣贯,确保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到位。三是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各支部书记对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滨海新区第四次党代会精神进行学习交流,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四是以新单位、新支部为基础,对“学习强国”平台党员信息进行整合划分,督促全体党员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认真宣传好学习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及十八大以来党的重大创新理论成果和重大方针政策。五是党总支领导班子每年至少开展两次理论学习交流研讨会,及时查漏补缺。党总支书记对年度学习情况进行审核把关,监督检查,切实把理论学习当成一种政治责任。

    2)针对“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不到位”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

    一是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各支部书记对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进行集体补学。二是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提升生态环境信息能力、生态环境监测能力为重点,以强化科技支撑为抓手,紧密结合《天津市滨海新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着重构建区控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厘清区内水环境保护责任,制定《天津市滨海新区“十四五”区控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络水质方案》;着重加强对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监测能力建设,构建新区VOCs监测网络,制定《天津市滨海新区“十四五”细颗粒物与臭氧协同控制监测网络能力建设方案》。最终以行之有效的具体举措助力环境监测能力现代化水平持续提升,全力发挥环境监测支撑保障作用。

    3)针对“‘鼓足闯劲谋改革、提升胆气勇创新’大讨论活动走形式”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

    一是由党总支书记牵头,对1名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批评教育,形成了有力震慑,起到了警示作用。二是强化斗争精神,党总支领导班子成员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了对照检查,开展了严肃的批评与自我批评,进一步树立了正确的政绩观,形成了解放思想、大胆创新的改革创业思想认识。三是领导班子成员通过集中学习对“鼓足闯劲谋改革、提升胆气勇创新”大讨论活动核心要义进行再学习、再领会,并以“行为公正、方法科学、数据准确、规范服务”的质量方针为遵循,通过听取工作汇报、攻坚业务难题、与分管科室座谈等形式完成基层调研1次,形成调研报告3篇,增强了调研建言“靶向性”“含金量”。四是全面加强党建引领,将党建工作作为推动各项业务快速发展的“金钥匙”。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并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好专题活动。

    4)针对“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

    一是切实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一岗双责”目标管理,制定了监测中心意识形态工作制度。二是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交流会1次,听取各支部相关工作汇报,分析讨论存在的问题,提出工作要求。三是党总支书记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就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向局党组进行了专题汇报。今后党总支将每半年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1次,并向局党组汇报相关工作落实情况。四是坚持发挥思想教育阵地作用,不断巩固“一把手”亲自抓意识形态工作、班子成员分工负责的责任体系,加大对职工日常言论和网络动态的关注和管理,做到常提醒、错必纠、责必问。五是组织全体职工开展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为主题的各类理想信念教育活动,通过多种活动形式促进职工思想进步、凝聚政治认同、推动文化传承。

    2.关于“抓改革促发展组织力不强,强化政治意识和责任担当不够”问题

    1)针对“组织领导合力未充分体现”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

    一是坚持立行立改,即知即改,在巡察期间积极配合局党组与区委相关部门沟通,成立了胡万里同志任监测中心党总支书记、主任,李加军、崔红东同志任监测中心副主任的领导班子。二是于2022年1月21日,召开监测中心党总支党员大会,完成了党总支委员会选举工作。三是于2021年9月完成全员定岗工作,并在区人社局备案。 四是《滨海新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科级干部选拔聘用工作方案》已通过局党组会审议,目前正在积极推进正科级选聘工作。

    2)针对“推动污染防治攻坚战不全面不深入”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

    一是立行立改,加大数据分析力度。在编制《天津市滨海新区生态环境质量报告书(2016-2020)》过程中,加强了结论、原因分析及对策方面的论述,并获得市生态环境局评审二等奖;目前新区范围内共设置地表水国控考核断面11个、市控考核断面5个、街镇考核断面44个,已完成2021年4-12月份街镇考核断面水质监测和数据分析报告,为水环境管理决策提供有力数据支持;增加突发状况时期的环境质量数据分析,编写2021年降雨、降雪的地表水环境自动监测断面水质变化情况报告9篇。二是为进一步抓好环境质量报告编制工作。全方位打造高质量报告书,制定了《环境质量报告书编制工作方案》,明确了编制要求,提高了编制标准;为构建与天津市国控、市控监测网相衔接的区控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编写完成《天津市滨海新区“十四五”区控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络水质方案》,共设置监测断面109个,涉及37条河流和4个湖库,基本实现了对“十四五”国控和市控涉及河流的直接汇入支流、所有入河排口汇入水体和重要跨界街镇水体的全覆盖。三是加大了职工培训力度,2021年共组织各类培训51次,大大提升了监测人员的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四是制定2022年度专项培训计划,继续加强对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培训和岗位培训,切实提高业务能力和数据分析水平,做好监测数据结果运用,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的意见建议。五是加强环境监测与预警体系工作的组织领导,编制完成《环境监测与预警体系综合平台系统运行管理工作方案》,建立完善沟通协调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六是编写了《环境监测与预警体系综合平台系统运维指南》,压实了运维责任,明确了标准要求,增加了运行保障。七是于2021年11月,进行了1次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演习,充分利用了平台的各项功能,提升了平台操作能力,达到了练兵效果。八是制定了《环境监测与预警体系平台应急值守管理办法》,强化了应急保障任务的监督检查和协调上报机制,做到有章可循。九是继续推进监测预警项目建设,已将部分建设资金纳入2022年财政预算并上报。

    3)针对“作风建设不实,担当意识不强”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

    一是2021年9月,向天津天滨瑞成环境技术工程有限公司下发《关于结算电费和网络费用的通知》。12月对各街镇、各功能区及天津港下发《关于对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电费网络费结算的函》。结果显示,12个空气站所在街镇及功能区要求据实结算电费,11个空气站所在街镇及功能区不需要结算电费。其中北大港水库站点一直由运维公司结算电费,古林街站点部分电费未结算。二是2017年至2019年2年合同期(含空档期)核减电费32.54万元;2019年至2020年合同期和2020年至2021年合同期,核减电费93.84万元,共计核减126.38万元电费,该费用不再向新区财政申请。三是对运维单位产生的网络费用进行自查,经核实7个使用单位均答复不需要结算网费,因此共计核减18.08万元网络费用,该费用不再向新区财政申请。四是加强此类运维单位的监管,强化运维考核,加大合同条款履约检查力度,发现问题督促运维单位及时整改落实。

    (二)“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到位,‘四风’问题依然存在”

    1.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意识不强”问题

    1)针对“对全面从严治党研究不充分”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

    一是由党总支书记牵头,对1名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批评教育。针对单位合并、总支(支部)新建等实际情况,重新梳理完善2021年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严格按照上级党组织要求,理清2022年工作思路,谋划工作任务。二是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积极探索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融合的新模式、新常态,切实增强党总支领导班子成员履行监督责任的责任感、使命感。三是坚持不懈纠治“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认真总结巡察整改工作,将整改中的有效举措转化为规章制度,将成功的做法运用到加强单位建设的各项工作之中。四是2022年1月25日,召开了一次高质量的民主生活会,将全面从严治党贯穿始终。

    2)针对“履行‘一岗双责不严不实”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

    一是梳理完善2021年领导班子成员“两个清单”相关内容,进一步强化“一岗双责”思想认识。二是严格按照区委、局党组2022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部署,结合生态环境监测主责主业制定中心领导班子及成员“两个清单”,并及时跟踪检查落实情况。三是各支部与党总支签订2022年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书,层层分解任务,逐级落实责任。

    2.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禁而不止”问题

    1)针对“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

    一是自2021年11月起暂停发放全体职工环保津贴,核对该职工离岗创业开始时间(2017年9月7日)和2018年创文奖发放金额(8000元),按天折算后,清退金额(9月7日-12月31日)共计2532元。二是经总支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清退原监测中心领导班子成员2019年以来发放的环保津贴共计30971元。三是严格按照人员岗位实际工作重新制定《天津市滨海新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执行环保津贴工作方案》。四是对2018年以来职工发放的带薪休假补贴、创文奖、定额绩效、提租住房补贴、环保津贴、博士津贴进行专项自查自纠,形成《关于开展检查违规发放各类奖金和津补贴自查自纠报告》。针对查出的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五是人事部门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加强业务学习,学通学透文件精神,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是由驻局纪检组对时任监测中心负责人进行警示谈话,并责令其作出深刻的书面检讨。

    2)针对“违规报销差旅费和公务出行费用”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

    一是由党总支书记牵头,针对一系列财务问题,对7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批评教育,通过约谈传导压力,提醒鞭策,起到以谈促改的作用。二是针对本轮巡察反馈的问题,认真梳理公务出行和差旅费违规报销情况,并完成了16598元违规报销金额退款。三是举一反三,开展财务报销专项自查1次,对2018年以来全部财务报销凭证进行逐一审核,经核实有17项问题需要求相关人员进行退款,涉及金额7718.1元,目前已全部清退完毕。四是修订完善财务报销制度,强化报销流程管理,细化原始凭证附件依据,认真执行逐级签批制度,严格财务人员审核把关,坚决杜绝违规报销问题再次发生。五是组织领导班子、相关负责人和财务人员对新区机关事业单位当前执行的公务出行和差旅费报销规定进行了再学习,确保相关责任人对现行制度了然于心,同时将修订后的财务制度和报销流程进行全中心宣贯。六是由驻局纪检组分别于2021年9月、12月对2名直接责任人进行了谈话提醒、批评教育,并责令作出深刻书面检讨。

    3)针对“对因私出国请假事宜把关不严,存在‘好人主义”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

    一是清退涉及因私出国人员已发放的带薪休假补贴共计1.54万元。二是组织全体职工认真学习2017年5月区委组织部下发的《关于对未列入登记备案范围内国家工作人员实行因私出国(境)证件办证报告、持证登记的通知》要求和2019年5月区委组织部关于新区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政策要求,使每名干部职工真正了解掌握政策,并严格实行因私出国报备制度。三是各科室进一步加强考勤管理,严格履行请销假制度,安排专人做好考勤工作,如实统计考勤结果,全面掌握科室人员动向,遇有突发情况及时上报。四是由驻局纪检组于2021年8月对直接责任人进行了谈话提醒、批评教育,并责令作出深刻书面检讨。

    3.关于“资金资产管理存在廉政风险”问题

    1)针对“突击花钱造成财政资金浪费”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

    一是规范招标程序,严格合同管理,对合同签订内容逐级审核,严格把关,杜绝出现购买内容与合同约定内容不一致情况。二是严格遵守“三重一大”制度,凡是大额资金支出,必须经总支会议审议,自上而下层层把关。三是加强采购项目管理,严格采购审核,做好市场调研,切实做到前期需求申报、需求内容审核、按需按量采购,避免闲置浪费。四是加强采购物品出入库管理,制定出入库管理制度,安排专人负责物品登记,切实做到物品出入有序、底数清晰。五是建立健全财政预算执行体系,不断提升预算管理能力和执行意识,科学编制预算,合理安排预算,严格资金支出监管,坚决避免资金浪费,目前已完成2022年财政预算报送工作。

    2)针对“公车和加油卡管理混乱”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

    一是进一步加强车辆管理,完善《滨海新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车辆管理规定》,建立健全车辆派出、车辆加油、车辆维修保养、加油卡充值审批机制,明确专人对车辆运行各个环节实施监管,制定登记台账,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及时纠正、及时整改,确保制度真正落实到位。二是开展业务车辆使用情况专项检查1次,对2021年10月份以来车辆保养(维修)派送单、派车单、车辆油卡充值登记表、车辆加油记录表、车辆出行台账(每日汇总表)、车辆特殊情况报备表、加油记录逐一审核,对发现的问题要求立即整改、杜绝再犯。三是加强车辆驾驶人员教育,开展安全驾驶警示教育1次,强化驾驶人员廉洁自律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车辆运行规范性,要求其在遇有特殊情况或突发状况时,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并做好报备工作。四是由党总支书记对相关部门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加强车辆、加油卡等工作的管理把关。

    3)针对“资产管理不严”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

    一是迅速补记此笔固定资产;二是严格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加强财务人员教育管理,要求其务必严谨工作态度,提升责任意识,杜绝类似疏漏再次发生;三是举一反三,补齐短板,全面梳理应纳未纳固定资产管理的账目,发现问题立即整改落实。

    (三)“党建工作宽松软,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充分”

    1)针对“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力,党的建设弱化”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

    一是坚持立行立改,即知即改,已于2021年8月24日经局党组会批复监测中心党支部成立,各支部书记已由科室负责人担任。二是结合新成立支部内科室职责和实际工作,对部分党员干部进行了岗位调整和关系划转。三是2022年1月21日,召开了监测中心党总支党员大会,完成了党总支委员会选举工作。完成了各支部委员会和党小组建立工作,确保党建各项工作不脱节、不断档、不落项。四是由党总支书记牵头,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批评教育,形成了有力震慑,起到了警示作用;对2名相关领导进行警示谈话,加强党建工作的审核把关。五是2021年9月22日-24日,组织支部书记参加了局机关党委组织的党建工作培训,9月27-30日参加了区机关工委组织的集中培训。六是根据区机关工委巡察局党组党建工作相关要求下发自查通知,要求各支部对标对表进行党建材料自查并做好迎检准备。七是针对中心党务工作实际情况,主动开展支部书记和党务干部的党务培训和思想教育工作,努力提高相关人员写作水平和思想认识,确保不再发生此类低级错误。八是坚持理论学习制度,严格按照时限和上级党组织传达部署的相关工作要求,制定符合自身实际的党总支学习计划,明确政治理论学习重点、学习方式、学习要求,并经党总支委员会审议通过后组织落实,做到政治理论学习有章可循。九是紧跟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第一时间组织学习,研究贯彻落实最新文件精神、最新讲话精神,对重点内容展开研讨,真正做到学深悟透。十是做好各支部学习计划制定的督促检查工作。各支部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对年初计划、年底总结进行审核把关,并提交支部委员会审议通过。学习期间按照上级党组织相关学习要求,及时调整更新学习内容,确保支部全体党员全年学习情况的系统性和完整性。

    2)针对“开展党内组织生活不严肃,‘三会一课’流于形式”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

    一是由党总支书记牵头,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批评教育,形成了有力震慑,起到了警示作用,并责令其作出深刻的书面检讨,留档备查由党总支书记对时任监测中心党建工作分管领导、时任党建科负责人进行警示谈话,加强党建工作的审核把关同时党总支书记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将此情况向区环境局党组报告。二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制定了监测中心主题党日制度,要求各支部把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与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结合起来,定期专题研究主题党日活动计划并在党内进行公开;党员大会、党支委会、党小组会和党课的记录由专人负责,记录人及时整理工作台账,相关档案资料经党支部书记审阅把关后及时上传党建系统。三是制定《滨海新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支部党建工作检查制度》,执行党建材料审核机制,各支部书记对本支部各类材料负全责,杜绝生搬硬套、全篇抄袭等情况发生。四是根据区机关工委巡察局党组党建工作相关要求下发自查通知,要求各支部对标对表进行党建材料自查并做好迎检准备。五是认真制定每次主题党日活动安排,采取参观学习、交流研讨、社区宣传、志愿服务等多种方式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确保质量和效果。2021年12月22日,组织6个支部与雅园社区党委结对共建,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宣传、推动老年人新冠疫苗接种活动。六是各支部安排专人负责记录活动开展情况,及时撰写活动信息简报,经支部书记审核把关后留档备查。

    3)针对“党员发展不规范,教育管理有差距”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

    一是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上级党委备案已完成,发展党员卷已预审。二是在解决问题和新支部组建的同时,要求各支部书记按照发展党员规定程序,做好相关工作(如个人思想汇报、培养人谈话、支部考察等关键环节),避免产生新的问题。三是在支部组建完成后,组织相关人员对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和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进行再学习。四是党总支领导班子成员以身作则,以普通党员身份积极参加所在支部的政治理论学习,高标准执行和传达上级政策要求和会议精神,坚持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五是对《滨海新区党政机关公务出行费用管理办法(试行)》及有关问题的解答、《关于规范差旅伙食费和市内交通费收缴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办行[2019]104号)等文件进行了再次宣贯。六是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建立党员教育培训制度,深入开展党性及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教育,克服拜金主义、享乐主义、个人主义思想,及时发现并纠正党员思想认识偏差,促使广大党员干部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七是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永恒课题、终身课题,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保持力度不减、劲头不松,深入学习、持续整改。八是由党总支书记牵头,对问题中的责任人进行了警示谈话,并责令其写出深刻的书面检查,留档备查由党总支书记对其人所在的原党支部书记进行警示谈话,对时任监测中心党建工作分管领导时任党建科负责人进行警示谈话,由局党组时任监测中心负责人进行警示谈话。同时强化党支部主体责任意识,针对部分党员干部无原因缺席活动或多次不参加活动的情况,及时给予警告和教育。九是制定主题教育活动制度,明确党员考勤管理,建立与个人评优晋级挂钩的奖惩机制,坚持集中教育有时限、经常教育不断线,推动主题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十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增强对执行落实“三会一课”、思想汇报、民主评议、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等基本制度方面的精细化管理,增强工作实效。党总支不定期对各支部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充分发挥监督作用。十一是加强工作检查与督促,加大对各党支部党建材料的抽查检查力度,坚决杜绝敷衍应付、照搬照抄等形式主义,对不整改、假整改、整改不彻底的党组织或个人严肃问责。十二是落实责任制度,建立党小组组长-支部委员-支部书记逐级审核机制,对党员提交材料层层审核把关,确保党员活动出实效。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进一步巩固深化整改成果的措施与计划安排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组织机构建立推动迟缓。一是正科级干部的任命选聘工作需要逐级报送审批,所需时间周期较长。二是干部激励容错纠错机制不健全,没有完全把能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优秀干部选上来、用起来。三是对干部经常性考察考核工作考虑不充分,急需建立一套完整有效的绩效考核机制。

    2)党建引领作用发挥不充分。一是党建制度建设没有树立整体的、系统的观念,凝聚力较弱。二是抓党建促发展思路不宽。对党建工作中出现的难点问题和潜在性问题前瞻性不够。三是对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全覆盖不够好,理想信念贯穿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方方面面还有不到位的地方。

    3)履行职责方面缺乏担当。一是大局意识不够强,就如何服务生态环境管理工作,缺乏“一盘棋”整体谋划、协同推进思维。二是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还有差距,有时候满足于会议传达,结合实际工作系统研究不够深入,不够精准,工作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进一步巩固深化整改成果的措施与计划安排

    目前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但还需继续努力、不断深化,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巡察组的要求,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主动开展“回头看”,巩固已取得的整改成效,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尚未全部完成的,按照整改措施,紧盯不放,直至整改完毕。

    (1)落实“两个清单”。充分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督促班子副职履行“一岗双责”,结合中心发展实际,统筹兼顾,严抓严管,强化对党员的理论学习、教育培训工作,努力化解历史遗留问题。加快推进科级干部选聘工作、各支部委员会和党小组建立工作。

    (2)完善长效机制。在深入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和预防,构建堵塞漏洞、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本次整改完善了18项制度,从建章立制起步,立足于推进管理制度化和规范化,重点针对党员日常教育、资金资产监管和财务报销问题加强监管。同时把整改融入日常工作,建立健全责任分解和传导机制,确保工作有人抓,问题有人管,责任有人担,在工作中进一步健全制度,防控风险。

    3)着力推动工作。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把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作为重点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常抓不懈。切实保障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全面性,及时公开、统一发布监测信息,为环境管理提供有力的监测数据支持;切实加大数据分析能力,抓好环境质量报告的编制工作,做好监测数据结果运用,客观真实反映环境质量管理重点、难点及亮点,为领导决策提供意见建议。

    欢迎党员、干部、群众对巡察集中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中共天津市滨海新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总支部委员会反映。联系电话:65187811;邮政信箱:天津市滨海新区洞庭路133号;电子邮箱:jczxxczg@163.com。

    中共天津市滨海新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总支部委员会




    全国各省市政府网站
    天津市各区政府网站
    滨海新区政府系统网站
    重点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