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新区生态环境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 2022-01-27 10:54      来源: 区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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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在区委、区政府和市生态环境局的领导下,滨海新区生态环境局以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思想为指引,认真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要求,规范行政执法、强化行政监督、提升法治思维、有效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发展,工作取得了新成绩,现将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法治建设工作实效。

    我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成立了由局长担任组长,各分管副局长担任副组长,各室、基层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为更好地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局中心组以加强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为切入点,强调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领会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营造了全局上下法治政府建设的积极氛围。

    二、弘扬法治精神,深入推进普法工作。

    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要求,建立了局机关普法责任清单制度,构建分工明确、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普法工作格局,推进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的法治教育,为遵法学法守法用法做好表率。结合创卫、创文等活动,采用广播电视、平面媒体、横幅海报、社区环保课堂、环保讲座等丰富多样的形式,深入普法宣传,传播法制理念。

    (一)配合开展绿色社区创建工作。印发《滨海新区生态环境局绿色社区创建行动工作方案》,结合六五环境日等环保纪念日,组织开展生态环保知识普及和社会实践活动。组织参与环保设施公众开放活动,带动社区居民积极参与。倡导居民选择绿色生活方式,节约资源、开展绿色消费和绿色出行,形成富有特色的社区绿色文化。

    (二)开展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宣传工作。结合疫情防控实际情况,充分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线上线下相结合,开展宣传活动。印发《关于开展522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宣传活动的通知》;组织滨海新区生物多样性知识答题,累计答题万余人次;通过电子显示屏、两微一端、新媒体矩阵等多种形式,刊播生物多样性日专题页面等宣传内容; 5月20日,在汉沽街道办事处举办国际生物多样性日主题宣传实践活动。

    (三)开展六五环境日宣传工作。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积极开展六五环境日主题宣传活动。在河滨公园进行现场主题宣传活动,通过介绍绿色工厂、现场知识问答、环保大富翁和积碳换物互动游戏等形式,让广大市民了解生态环境保护相关知识,提高生态环境保护理念。联合开发区、街镇、部分学校和企业,在六五环境日期间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主题宣传系列活动,广泛动员公众参与六五环境日活动,形成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

    (四)开展全国低碳日宣传工作。结合疫情防控要求,开展各类线上线下全国低碳日主题宣传系列活动。线上活动主要包括宣传生态环境部2021年全国低碳日海报、主题宣传片等,提高广大市民对保护生态环境、践行绿色低碳生活重要意义的认识;发出绿色低碳生活明白纸,提升公众环保低碳意识,激发社会环保正能量;发出滨海新区2021年全国低碳日倡议书,呼吁公众自觉践行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宣传2021年全国低碳日公益海报和低碳科普知识,呼吁大家积极行动起来,践行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共建小康社会。线下活动主要包括低碳宣传进企业活动,在中沙(天津)石化有限公司等企业开展了全国低碳日主题宣传活动。通过现场咨询、展板展示、发放宣传资料、现场答题等形式,提高市民对保护生态环境、践行绿色低碳生活重要意义的认识。

    (五)开展了校园宣教活动。主要包括组织参加第八届“我是小小生态环境局长”公益宣传活动、环保课堂、固废再利用创意设计大赛、2021年天津少儿低碳主题书画大赛等活动,并在相关比赛中取得了优异的名次。

    (六)借助“三下乡”活动,推进环保宣传。6月17日在北塘欣嘉园火车头市民活动广场,参加2021年滨海新区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暨新时代文明实践赶大集志愿服务活动, 7月6日参加中塘镇三下乡暨新时代文明实践赶大集活动, 9月23日参加新北街道三下乡暨新时代文明实践赶大集活动,9月27日参加小王庄镇三下乡暨新时代文明实践赶大集活动,10月16日参加大沽街道三下乡暨新时代文明实践赶大集活动,开展现场集中服务,宣讲环保知识。

    (七)组织环境设施向公众开放工作。组织推动我局监测中心面向公众开放工作,并于六五环境日期间进行线上云开放和线下开放活动。

    三、全面贯彻决策部署、重点推进法治建设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一是加强执法监管。推行“双随机”抽查机制。会同市生态环境局建立了企业清单库和执法人员名录库,一季度一抽,对重点监管企业保证至少一年一次的抽查,一般监管企业按照执法人员数量比例进行抽查。二是构建失信联合惩戒工作机制。对于受到环保行政处罚的企业,我局录入“信用中国”,并在局网站和发改委信用系统上进行“双公示”。三是推进政务公开。强化公共监管信息公开,对于环境违法案件行政处罚信息通过局网站及时向社会进行公开。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机制,制定新区生态环境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制度,并在局网站上设置了依申请公开专栏,今年共受理申请29件,答复率100%。四是强化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我局严格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2021年度办理完结了4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

    (二)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按时办结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2021年办结建议、提案17件,答复率满意率均为100%。

    (三)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我局通过12369值班电话、12345市长热线、政府论坛、上级部门转办等多种途径接受群众投诉,并依法处理,按时完成信访调查和回复。2021年,共接受群众投诉环境信访4903件,处理回复率100%。

    (四)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党组决策坚持民主集中制,规范重大行政决策流程,重大行政决策经充分协商集体讨论决定,实施行政处罚和重大项目审批集中讨论制度。成立案件审查委员会和项目招标审查委员会,对全部行政处罚案件和重大招标项目审批提交会议集中讨论决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生态环境工作实际,做好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方面工作。在生态环境执法过程中,严格执行相关程序、规定,作出重大执法决策均进行三级审理、复核,并召开局案审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保障了重大执法决定科学民主合法。

    (五)长期聘用法律顾问。针对当前生态环境执法过程中出现的复杂问题,聘请专业律师及其团队,为我局在行政执法过程中遇到法律难点、疑点提供详细的指导、解释,保障了生态环境执法的公正性、合法性。

    (六)全面推行政务公开。我局按照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在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领域推广随机抽查制度的实施方案》要求,确立了“双随机”抽查与环境专项执法检查相结合、与区属部门联合交叉执法检查相结合、与强化重点监管相结合的工作制度。切实履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双随机工作检查结束后,及时将检查企业名单、检查日期、检查人员等信息在局网站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强化行政处罚结果公开,在局官方网站设置公示专栏,将处罚对象、处罚事由、处罚依据、处罚结果等相关信息公开。同时,及时向市发改委报送行政处罚汇总信息,在信用中国网站予以公示,切实落实行政处罚“双公示”制度。

    (七)行政执法效能突出。本年度,我局行政执法共出动执法人员8190人次,检查企业3497家次,立案287起,下达责令217起,召开案审会30次,审理各类案件280起,下达决定196起,结案162起,累计处罚额2229万元,当年收缴入库1126万元。被申请复议的6起行政处罚案件,均被上级复议机关维持。在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工作中,因表现突出,我局被生态环境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三部委联合授予先进集体,所属一名同志被评为先进个人;在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案例工作中,我局主办的某一案例受生态环境部发函表扬;2021年重点区域空气质量改善监督帮扶期间,我局派出的一名同志因甘于奉献、积极进取、事迹突出,被生态环境部评为事迹突出个人。

    (八)深入推进“两法衔接”工作。我局积极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办法,建立了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的联动机制,及时通报案情、移送案件,实现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无缝对接。2021年,我局移送刑事案件2件,行政拘留案件3件,有效地打击了生态环境污染犯罪行为。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是优化机构人员配置。充实基层环境执法力量,确保执法力量能够真正下沉,直接面向基层,走上一线;鼓励现有法制审核人员积极参加、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尽快培养法律专业的人员从事法制审核工作。二是强化装备建设。根据执法机构建设和人员调换情况,定期进行固定资产动态管理。三是加强环保业务培训。进一步完善各项学习制度,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注重在业务学习中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在实践中不断提升创新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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