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生态环境局2020年度生态环境建设情况报告 |
区生态环境局2020年度生态环境建设情况报告
2020年,区生态环境局在区委、区政府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以环保铁军建设为抓手,统筹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和疫情防控工作,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我区高质量发展提供良好环境支撑。
1.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2020年,我区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5.07,同比改善6.3%;PM2.5年均浓度49µg/m3,同比改善2.0%,排名并列全市第5;空气质量达标天数247天,同比增加21天,达标天数比例67.5%,同比增加5.6个百分点,按达标天数比例排名全市第4;全年重污染天数10天,同比减少4天。PM2.5年均浓度及重污染天数较2015年分别下降30%、61.5%,圆满完成“十三五”规划中“下降25%”的约束性指标。全年平均降尘量7.6吨/月•平方公里,达到攻坚要求。
2.水环境质量基本稳定
2020年,我区地表水环境质量综合污染指数2.09,同比改善24.16%,累计出入境浓度比为0.90,整体水环境质量境内改善。18个地表水断面中,累计水质达Ⅴ类及以上断面17个,达标率94.4%,达到天津市考核要求,12条入海河流累计消除劣Ⅴ类。我区省级及以上工业集聚区全部实现污水集中处理,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深入开展渤海综合治理,近岸海域优良水质面积比例为70.4%,达到国家考核要求。综合整治黑臭水体,完成建成区下坞泵站干渠和城排明渠黑臭水体整治工程,水质持续达标。加大北塘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均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
(二)主要工作措施
2020年我区纳入全市污染防治攻坚重点项目230项,其中蓝天保卫战123项、碧水保卫战39项、渤海综合治理37项、净土保卫战31项,均已全部完成。
1.全力打好蓝天保卫战
一是全面完成国投津能北疆电厂1#机组喷氨优化改造、4台40蒸吨燃煤锅炉关停、3台80蒸吨及1台100蒸吨燃煤锅炉改燃、7台65蒸吨及以上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178台燃气锅炉低氮改造、21家挥发性有机物重点行业企业低效治理设施改造等工程。
二是做好统筹规划,印发《滨海新区2020年臭氧污染防控专项行动方案》《滨海新区2020年扬尘污染防控专项整治方案》《滨海新区中重型柴油货车禁限行方案》,全面深入落实。
三是强化帮扶指导,通过发放复工复产明白纸、开展业务培训、选派精兵强将驻厂帮扶等形式,指导企业依法依规生产。督促不具备安装在线监测条件的企业安装工况用电监控设施,并与生态环境局联网,现已有702家企业完成安装,全面加大工业企业污染管控力度。
四是开展大港地区异味专项整治行动。先后4次召开大港地区异味治理专题工作会议,制定了异味治理工作方案。组建平台、监测、执法三方联动机制,持续对大港地区异味污染密集分布区域实施24小时连续监控。强化驻厂帮扶,对12家重点企业开展入驻帮扶。加快推进重点异味企业的提升改造,完成218家涉VOCs排放企业核查备案,3家大型石化企业泄露检测与修复,重点异味企业在线监测和双电监控实现全覆盖。开展专项检查和夜间突击检查1135家次,责令行政整改38家,立案处罚61件,约谈31家,与43家座谈,同时建立了与沧州市、唐山市执法联动机制。建立与信访人联络沟通机制,邀请部分信访人作为义务监督员,监督执法过程,协助向居民反馈查处信息。局领导带队夜间对大港地区异味企业进行巡查检查,坚决打击违法排污行为。2020年,异味信访同比下降43.5%,异味污染问题得到有效遏制。
五是稳步推进天津港绿色港口建设。2020年,天津港铁矿石累计铁路发运量5181.2万吨,占比62.74%,较2019年增长12.7%;水铁联运量累计完成80.5万TEU,同比增长41.8%。全面停用国三标准及以下柴油车集疏港,停用国三标准及以下自用或协议柴油货车,停用未达到国三标准的港作机械。
六是深入开展机动车管控。有效打击柴油车尾气超标违法行为,累计拦检车辆11097辆,处罚1163辆。累计遥测车辆70537辆,6月2日完成天津市第一例黑烟车非现场处罚,目前已完成45辆黑烟车信息的非现场处罚上传。持续强化大户制管理,排查用车大户企业359家,监管车辆8980辆。开展机动车检验机构执法检查计分工作,对15家机动车检验机构坚持每月检查,计分管理,截至目前共计检查135站次。做好油气回收工作,检查加油站383座次、储油库38座次、油罐车企业2家,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129座加油站、6座储油库和20辆油罐车进行了监督性抽测,并对其中的20座加油站销售的车用尿素质量进行了现场快速检测。对新生产、销售的车(机)型环保一致性现场核查及OBD设备进行抽检,审核新车并发放确认单567辆,现场对86家机动车销售企业,完成环保一致性关键部件核查871辆。做好施工工地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检测工作,处罚工地3家、企业1家。检查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的工地和企业1335家次,检测机械3425辆,发放环保合格标识2795个,尾气超标机械均交主管部门撤场处理。
2.全力打好碧水保卫战和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
一是陆海统筹,推动渤海污染治理。印发了《滨海新区2020年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工作计划》,包括陆源污染防治、海域污染防治、生态保护修复、环境风险防范和海域环境管理五大类。重点实施港船泵站污水调头工程、新港地区管网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海岸线修复和渔港综合整治等重点工程。按照《滨海新区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开展“查、测、溯、治”,目前正在实施入海排污口排查、监测与溯源项目,已完成1035个入海排口的基础溯源工作,建立了“一口一档”;建立健全“湾长制”工作体系。出台《滨海新区全面推行湾长制实施方案》,设置了三级湾长体系,划分了10个责任湾区,制作了分界图册,编制了分级分段名录,明确“湾长制”岸滩分界范围,并制定了联席会议制度、信息共享制度、社会监督制度、湾长巡查制度、考核办法等相关配套制度。
二是落实一河一策,推动入海河流消劣。制定了《滨海新区2020年污染防治攻坚战及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强化方案》《独流减河、“南四河”治理强化攻坚行动方案》《滨海新区未达标入海河流区域污染水体集中治理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采取强化措施,全面消除区域黑臭水体。强化推动力度,坚持周调度、月调度,每月通报进展情况,及时向进展不力单位发送督办单、提示函,及时组织约谈和专题推动会。
三是加强日常监管。加强对涉水工业企业监督管理,推动工业集聚区水污染集中治理,实现工业聚集区污水全部集中处理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确保污水达标排放。每月对全区污水处理厂、饮用水源地及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情况进行通报,定期分析报告独流减河水质情况,不定期对地表水体周边的污染源进行追踪调查,拍摄曝光视频,推动涉事属地加快整改。
3.全力打好净土保卫战
一是推进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管理。开展土壤环境详查及监测,完成580家重点行业企业信息采集,开展51家重点行业企业的进场采样沟通、协调工作,完成54家重点行业企业风险分级结果确认;指导36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完成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及35个地块周边监测。严格建设用地环境风险管控,动态更新土壤污染调查名录,累计将236个地块纳入全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系统。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详查工作基本完成,新区耕地均为优先保护类。印发《滨海新区地下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编制《天津市滨海新区冲海积地下水重点污染源调查评估项目实施方案》。
二是强化危险废物环境管理,结合2019年危险废物产生情况,核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重点源859家。利用在线平台实现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全年共有2148家企业完成备案,生成电子联单39474个。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考核,抽查危险废物产生单位123家,经营单位9家,抽查结果均达标。组织开展危险废物专项行动,对1200余家企业的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情况进行了核查,对2500余家企业是否在产、是否产生危险废物进行了排查。对4个重点区域开展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完成危险废物填埋场选址。规范化收运处置医疗机构、隔离观察点、大规模核酸筛查医疗废物2300余吨。
三是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完成13个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开展日处理能力20吨以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监测,已完成第一次51个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的监测任务,涉及,正在开展第二次监测。完成7个建制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深入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工作,共将9条农村黑臭水体纳入市级清单。
一是深入开展“十四五”规划工作,目前已完成我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初稿。
二是积极做好与市“三线一单”编制工作的对接,修改完善我区准入清单。
五是完成排污许可全覆盖工作。先后完成生态环境部清理整顿、2020年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回头看”三轮攻坚任务,2020年通过“摸”、“排”、“分”、“清”梳理形成清理整顿企业5450家,全区核发重点管理许可证399家,简化管理许可证566家,限期整改企业25家,登记企业3878家,其他情形企业582家。
六是累计完成滨海高新区海洋科技园等9个规划环评,全力做好“二污普”线上验收、优化营商环境、高质量发展攻坚行动方案、2020年质量认证体系建设、落后产能退出等工作。
5.生态保护扎实推进
一是进一步做好新区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保护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制定生态保护与修复重点工程计划并督促落实,对2019年已完成的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进行梳理并配合上级部门现场核查。针对考核存在问题,协调有关部门制定整改方案并推动落实。牵头组织开展自然保护区遥感监测线索核查和处理工作。
二是强化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印发《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中医疗机构辐射安全监管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全力做好疫情期间核与辐射统筹协调工作。按照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委托下放权力事项,全年办理有关放射源备案申请事项182件。持续做好核与辐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完成对辖区141家生产、销售、使用、贮存IV类、V类放射源和Ⅲ类射线装置单位的辐射安全监督检查,重点督促辖区内相关企业落实辐射环境安全主体责任,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督促落实整改。开展石油测井行业放射源安全隐患排查、铁路沿线辐射环境安全隐患排查等专项检查行动,防范辐射环境安全隐患。编制《滨海新区生态环境局核与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完善协同配合机制,确保区域辐射环境安全。
6.应急信访处置及时
一是强化应急意识,加强应急能力建设。修改完善《天津市滨海新区生态环境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天津市滨海新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开展环境应急演练1次,配合区应急局等部门开展联合应急演练2次,与区应急局等有关部门建立长效联动机制,及时做好突发环境事故调查处置工作,2020年配合区相关部门处置涉环境污染应急事件共11起,避免了二次污染。
二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听民意、解民忧,不断提高信访处置效率。全年共受理各类信访事项4859件,接听群众来访电话93件,处置率为100%;回复各类信访事项4771件,回复率为98%。2020年受理的各类信访事项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31.3%。
三是组织信访工作人员积极参加信访视频培训,配合区信访办做好智慧信访系统的更新,安排专人到新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驻守,全力做好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
7.执法效能不断提高
8.环境监测水平不断提升
一是编制完成2020年度监测中心质量管理、质量控制等多项质控工作计划。根据环境监测计划和疫情防控工作实际情况,有序开展环境空气和废气、地表水和废水、海洋、噪声、土壤、信访、应急等方面中100余项指标的监测工作,出具监督监测、应急、比对、委托等监测报告808份、各类监测报表94份;完成700余个点位(次)3400余份样品的常规监测任务。
二是预警中心项目建设工作加快推进。完成所有39个子项目的招标和合同签订工作,整体项目的实质建设工作已完成70%。
9.科技支撑初步显现
一是做好环创院组建工作。目前已招录职工24人,成立创新研究院党支部,积极制定人事、财务等17项管理制度,推动中国环科院与经济技术开发区签订《框架合作补充协议》,解决办公场地问题。
二是提升科技能力建设。完成生态滨海指标体系、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成效评估等项目,申报国际专利3项,国内专利10项,待发表论文3篇,发表专著2项。
三是开展区域能力建设。承办“共筑梦想、创赢未来”生态环境产业创新创业大赛复赛,不断提高知名度。积极筹建油品实验室、引进中韩环境合作中心,为成果转化做好前期工作。
10.全力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一是疫情爆发以来第一时间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为组长的疫情防控应对领导小组,组建了由40名共产党员组成的疫情防控应对突击队,建立了指挥有力、上下联动、运转高效的战时应急处置机制。强化宣传教育,制作张贴宣传条幅355份、防控知识手册637份、利用环保矩阵发布信息780条,营造了良好舆论氛围。选派87名党员干部下沉基层,承担京津塘高速出口、12个街镇和9个隔离点、以及机场、码头接驳等疫情防控任务,目前收到各临时党支部表扬信98封、锦旗6面。组织全体人员为新冠肺炎疫情捐款2.56万元。
2020年度,新区未发现严重破坏生态环境情况。
2021年1月28日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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