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环境保护第一督察组进驻滨海新区开展环保督察 |
经市委、市政府批准,2018年天津环境保护督察近日全面启动,拉开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 “全面体检”。天津市环境保护第一督察组于8月13日进驻滨海新区,全程受理环保方面的群众来信来电投诉。
一.督察对象
天津市环境保护第一督察组负责对滨海新区督察,督察对象包括:滨海新区区委、区政府;承担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较重、负有环保监管职责的区环境局、区规国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发改委、区科工委、区建交局、区审批局、区农委、区商务委、区投促局(中小企业局)等有关部门;相关功能区、街镇。
二.督察内容
本次督察主要突出4个方面内容
1、环境保护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
重点督察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和相关工作要求,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国家和我市环境保护计划、规划、重要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
2、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情况
重点督察区委区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各级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情況,年度环境质量目标完成情況。
3、环境保护重点任务推进情况
重点督察大气、水、土壤、生态等环境保护方面的重点任务进展和完成情况;土壤污染状況详查,农用地类别划定及耕地安全利用、建设用地准入管理,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生态红线划定和保护、各类违法违规挤占生态空间和破坏自然遗迹行为整治、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落实等情況。
4、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情况
重点督察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中央环保督察以来群众信访举报办理情況等。
三.督察方式
一是督察进驻。召开见面沟通会、督察动员会和情况汇报会,开展个别谈话,走访问询有关部门,调阅被督察单位相关资料等。
二是下沉督察。对街镇、重点功能区、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环境基础设施、环境敏感点、环境风险源等进行现场检查。
三是督察报告。结合资料查阅、下沉督察和群众信访举报情况,对重点问题线索开展补充督察。整理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线索档案,形成督察报告。
四是督察反馈。督察报告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后,由督察组向被督察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及班子成员进行反馈。督察报告的主要内容要通过市、区主要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
四.督察时间
2018年8月13日至31日
五.公众如何参与
天津市环保督察整改落实信访举报电话和投诉邮箱
专门值班电话:022-83635046
举报电话受理时间:每天8:00-18:00
专门邮政信箱:天津市第89号邮政专用信箱
2018.8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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