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滨海新区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的通知 |
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和健全我区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与管理工作,区生态环境局会同区农业农村委对2016年10月17日印发的《滨海新区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进行了调整,将北塘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为畜禽养殖禁养区范围内,并由区人民政府报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委同意。现将我区调整后的《滨海新区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20年2月3日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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