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生态环境局 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5-01-16 14:05      来源: 区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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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结合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本年度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六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1月1日起至2024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及相关政策规定,紧紧围绕“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方面。滨海新区生态环境局主动公开《条例》要求的及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2024年度,滨海新区生态环境局政府网站主动公开信息241条,其中包括概况类信息22条,政务动态类信息42条,公开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0条,公开财政预算、决算信息6条,公开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本行政机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92条,公开生态环境领域其他信息96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完善工作机制,规范办理程序,扎实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全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5件,其中公民申请公开信息数量15条,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公开信息0条,上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均在条例要求时限内及时完成回复工作。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案件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日常监管和维护,对已公开信息动态管理,定期清理失效信息,及时补充更新相关政策内容。

    (四)平台建设方面。充分利用政务新媒体等多种渠道公开政策宣传、活动开展、工作动态等信息,展现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全貌。2024年度,“天津滨海生态环境”微博共发布信息1142条,“天津滨海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共发布信息1047条。

    (五)监督保障方面。认真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要求,严格执行“先审后发”的发布流程,进一步强化对政府信息发布日常监督管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0

    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5

    0

    0

    0

    0

    0

    1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2

    0

    0

    0

    0

    0

    1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5

    0

    0

    0

    0

    0

    1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1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滨海新区生态环境局深入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决策部署要求,严格按照要求完成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但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过程中,仍有部分工作未能达到规范要求。一是协调会商机制不够健全。各部门之间缺乏有效的沟通和协调,导致申请处理结果不尽如人意,1件依申请公开信息提起复议,尚在审理中;二是公开渠道的整合和优化有待加强。政府信息在不同渠道的发布内容和时间不一致,各渠道的功能和优势没有得到充分发挥;三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和标准化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如公开信息的格式不统一、更新不及时等问题。

    为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推动政府工作的透明化和规范化,滨海新区生态环境局积极开展以下工作:一是加强部门间沟通协调,明确各部门在信息公开申请处理过程中的职责和任务,共同研究申请的处理方案和答复意见;二是对现有的公开渠道进行整合,统一信息发布口径和内容,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的互动功能,加强与公众的沟通交流;三是提高信息公开规范程度,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时限进行处理,确保答复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四是进一步强化生态环境领域信息发布工作,增强公众意识,促进环境政策的实施。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度,滨海新区生态环境局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中未遇到应当收取信息处理费等情况,本年度收取信息处理费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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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市各区政府网站
    滨海新区政府系统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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