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生态环境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3-01-16 09:08      来源: 区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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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市滨海新区生态环境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现公布本单位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组成,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区生态环境局主动公开条例要求的及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2022区生态环境局政府网站主动公开信息218条,其中包括概况类信息0条,政务动态类信息48条,公开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0条,公开财政预算、决算信息6条,公开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本行政机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71条,公开生态环境领域其他信息93条。

    2022年度,“天津滨海生态环境”微博共发布信息2003条,“天津滨海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共发布信息1479条,实现了政策宣传、活动开展、工作动态等信息及时推送,展现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全貌

    (二)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2区生态环境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表21条,其中公民申请公开信息数量16条,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公开信息5上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均在条例要求时限内及时完成回复工作。

    区生态环境局政府网站局长信箱收到留言办理120条,其中公开答复数量33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0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6

    5

    0

    0

    0

    0

    2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3

    0

    0

    0

    0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3

    2

    0

    0

    0

    0

    1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6

    5

    0

    0

    0

    0

    2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区生态环境局深入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决策部署要求较好完成了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但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过程中,仍有部分工作未能达到条例规范要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实现专人专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公开信息规范化、标准化仍有缺位。部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及时政策解读形式不够丰富化、多样化。

    针对在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区生态环境局立行立改,举一反三,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体制机制。今后区生态环境局不断加强同区委、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的沟通,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要求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现本部门生态环境保护类政务信息能够更及时、标准、规范高效地向人民群众传递。继续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多维度展示生态环保领域相关工作进展增强人民的获得感与幸福感践行生态文明建设理念助力美丽滨海建设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区生态环境局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中未遇到应当收取信息处理费等情况,本年度收取信息处理费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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