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生态环境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2-01-20 14:27      来源: 区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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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生态环境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以及区委、区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始终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始终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力求全面展现生态环境各项工作成效,为十四五开局之年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良好保障。

    一、总体情况

    2021度,区生态环境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主动公开条例要求及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在条例要求时限内公开涉及生态环境的政府信息,积极主动配合区委网信办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建设与升级改造工作,自觉主动接受区委、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帮扶指导与监督检查,较好完成了2021年度本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区生态环境局主动公开条例要求的及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2021区生态环境局政府网站主动公开信息377条,其中包括概况类信息4条,政务动态类信息81条,公开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12条,公开财政预算、决算信息9条,公开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本行政机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155条,公开生态环境领域其他信息116条。

    此外,为进一步回应公民对生态环境保护的关切,区生态环境局持续发挥“两微”宣传矩阵作用进行政务信息传递, 2021年度,“天津滨海生态环境”微博共发布信息1964条,“天津滨海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共发布信息1921条,通过政策宣传、活动开展、工作动态等信息的推送,展现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全貌,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实现滨海新区广泛的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筑牢了理念基础。

    (二)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区生态环境局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对每一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公开的涉及生态环境的政府信息,区生态环境局均严格按照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的规范工作流程严格要求2021区生态环境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表29条,其中公民申请公开信息数量21条,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公开信息8上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均在条例要求时限内及时完成回复工作。

    此外,区生态环境局政府网站局长信箱收到留言办理20条,其中公开答复数量8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5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1

    7

    0

    1

    0

    0

    2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6

    0

    0

    1

    0

    0

    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2

    5

    0

    0

    0

    0

    17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

    2

    0

    0

    0

    0

    5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1

    7

    0

    1

    0

    0

    2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区生态环境局深入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决策部署要求较好完成了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但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过程中,仍有部分工作未能达到条例规范要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整体性不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协调性不强,主动公开目录仍不完善,政府信息具体公开类别、时间、频次依然存在不清晰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架构仍不够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实现专人专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公开信息规范化、标准化仍有缺位

    针对在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区生态环境局立行立改,举一反三,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体制机制。今后区生态环境局不断加强同区委、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的沟通,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要求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现本部门生态环境保护类政务信息能够更及时、标准、规范高效的向人民群众传递。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度,区生态环境局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中未遇到应当收取信息处理费等情况,本年度收取信息处理费0元。


    全国各省市政府网站
    天津市各区政府网站
    滨海新区政府系统网站
    重点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