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生态环境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1-01-18 15:44      来源: 区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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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区生态环境局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展现生态环境各项工作成效,为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了良好保障。

    一、总体情况

    区生态环境局始终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的有关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开展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

    区生态环境局在信息公开工作中全面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协调机制、审查机制、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主动公开规章制度、机关职能、行政处罚等涉及公众利益调整 、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并不断根据上级行政机关的部署持续增加主动公开的内容。依申请公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申请获取的本部门可公开的相关信息,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2020年度,区生态环境局政府网站主动公开信息691条,其中包括概况类信息1条,政务动态类信息109条,各业务室和基层单位共计公开信息581条;依申请公开信息59条,其中公民申请公开信息数量57条,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公开信息2条;局长信箱收到留言办理43条,其中公开答复数量11条。为进一步回应公民对生态环境保护的关切,区生态环境局持续发挥“两微”宣传矩阵作用进行政务信息传递, 2020年度,“天津滨海生态环境”微博共发布信息1435条,“天津滨海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共发布信息1389条,通过政策宣传、活动开展、工作动态等信息的推送,全面展现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全貌,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实现滨海新区广泛的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筑牢了理念基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10

    1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49

    减100

    249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7

    2

    0

    0

    0

    0

    5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4

    2

    0

    0

    0

    0

    1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5

    0

    0

    0

    0

    0

    5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7

    0

    0

    0

    0

    0

    37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2

    2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7

    2

    0

    0

    0

    0

    5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区生态环境局严格按照要求完成了本年度的信息公开工作,较好完成了信息公开专栏设置与信息发布工作。但不可否认,在网站运维过程中,也存在一些不足,有的栏目更新不够及时,出现扣分情况,我们将举一反三,彻底整改。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架构仍不够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实现专人专责,作为机构改革新成立机关,未能实现专人负责该项具体工作。因此,出现了 “发布解读”栏目超期未更新的情况。针对上述情况,已责令区生态环境局具体工作负责人员立行立改,确保类似情况不再出现。

    公开信息未实现标准统一化、流程规范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公开的信息规范化、标准化方面不到位。在今后的信息公开工作中,区生态环境局将加强同区委、区政府相关部门的沟通,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要求进行信息公开工作,实现区生态环境局的信息公开工作及时、标准、规范,及时、高效的向人民群众传递生态环境保护类政务信息。

    六、2021年工作安排及展望

    2021年是我国现代化建设进程中具有特殊重要性的一年,做好今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意义重大。信息公开作为区生态环境局对外展现环境保护工作成效的重要窗口至关重要。

    2021年,区生态环境局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刻领会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依据,在区委、区政府的带领下,深化政府生态环境保护类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继续以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生态环境保护类信息的需求为导向,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效化、标准化、规范化上迈出坚实的一步,进而引导滨海新区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助力“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更好开展,以优异成绩向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献礼。

    2021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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