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对十个区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举报方式公布! |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工作部署要求,经市委、市政府同意,我市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全面启动。
本次督察对象为滨海新区、东丽区、西青区、津南区、北辰区、武清区、宝坻区、宁河区、静海区、蓟州区等10个区的党委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重点督察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落实,中央和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污染防治攻坚战任务执行和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情况。督察方式为督察进驻、下沉督察、暗查暗访、起草报告、督察反馈和整改落实。
本次督察将于2023年12月7日进驻,驻区督察时间为15天。届时将设立统一的举报受理专用电话(022-83635046)和邮政信箱(天津市第39号邮政专用信箱),受理时间为每日8:00-20:00。
为做好本次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12月5日,我市召开2023年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动员部署会。会议要求,全体督察人员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重要意义,敢于较真碰硬,坚决落实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安排部署,各区要强化责任担当,以正确积极态度全力支持配合市级督察工作。本次督察要强化政治担当,扛起政治责任,围绕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积极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推进美丽天津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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