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生态环境局

生态环境部发布国家生态环境基准《淡水水生生物水质基准—苯酚》(2020年版)及其技术报告
发布日期: 2020-12-25 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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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生态环境部发布我国生态环境基准—《淡水水生生物水质基准—苯酚》(2020年版)(公告2020年70号)。该基准由生态环境部法规与标准司组织制定,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依据《淡水水生生物水质基准制定技术指南》(HJ 831—2017)起草。

      苯酚对水生生物毒性效应明显。国际上对苯酚淡水水生生物水质基准的研究已近半个世纪,美国等国家发布的苯酚基准值及相关毒性研究,是《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制定过程中的参考依据之一。本基准推导充分考虑了我国水生生物分布,共纳入6866篇中英文文献、1301条毒性数据库数据,并增加了实验室自测毒性数据,经质量评价后,135条数据为可靠数据用于苯酚基准推导,共涉及68种淡水水生生物,基本涵盖了草鱼、鲢鱼等我国淡水水生生物优势种。对物种的急、慢性毒性值分别进行计算后,基于物种敏感度分布法,推导得到苯酚的短期水质基准值和长期水质基准值,反映现阶段地表水环境中苯酚对95%的中国淡水水生生物及其生态功能不产生有害效应的最大浓度。

      依据《淡水水生生物水质基准制定技术指南》(HJ 831—2017),生态环境部法规与标准司已组织完成镉、氨氮和苯酚3项污染物的淡水水生生物水质基准制定工作。这3项污染物均属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的基本项目,分别代表了重金属、常规污染物和有机污染物。不同水质环境因子对这3项污染物生物毒性影响不同,基准推导方法上也有差异,既可为后续基准的制定提供参考和借鉴,也可为制修订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水污染防治提供科学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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