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生态环境局撤销行政处罚决定书——津滨环撤字[2024]第003号
发布日期: 2024-02-04 13:46      来源: 区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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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市滨海新区生态环境局

    撤销行政处罚决定书

    津滨环[2024]第003

    大港油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000103060065L

    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三号院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周立宏

    我局于2023919日依法向你单位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津滨环罚字[2023]第81号),对你单位作出了行政处罚

    后你单位认为该处罚决定有误,向我局提出申诉。经我局工作人员核查,认为你单位违法情节轻微,及时改正,没有造成生态损害后果,由于你单位属于初次违法,没有造成环境污染后果的行为,现作出如下决定:

    撤销我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津滨环罚字[2023]第81号)。

    2024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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